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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母级移民被英国遣送 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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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08日讯】(大纪元英国记者站报导)近日,英国将一名非法移民遣送出境。这原本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但是它却让许多英国人感到惊讶,原因是这位女移民在27年前就嫁给了英国丈夫,现在甚至连孙女都有了,却被强制遣返。

2月27日,53岁的艾琳•柯兰奈尔(Irene Clennell)被内政部送上飞往新加坡的班机,大约十个小时后着陆。在将她遣返之前,内政部没有通知她的家人。她的丈夫约翰(John Clennell)表示,妻子当时身上只有12镑钱,也没有换洗的衣物,他非常担忧。

他说:“她的家在这里,我们全家人关系非常紧密,这对我们来说很难过。……有人说,我们这是为了方便才结婚的,但是,27年都过去了,谁都可以看出来这根本就不是。”

艾琳在被遣返前曾经接受媒体的采访,讲述被带上警车,送到遣送中心的经历。她说:“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我感觉自己被车拉走的时候好像是一名罪犯。我在新加坡没有家人了,我在新加坡也没有房产。我的父母都去世了,唯一的家人是一个妹妹,她在印度工作。我的丈夫是英国人,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能留下。”

艾琳的艰辛移民史

1988年,艾琳第一次踏足英国,在酒店打工期间认识了日后的丈夫约翰。1990年,他们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儿子(今年26岁、24岁),还有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孙女。

婚后不久,1992年,艾琳获得了英国永居权。但是后来由于艾琳的父母被诊断出患有癌症,再加上约翰在新加坡找到了工作,1992年,艾琳和丈夫一起搬到新加坡居住和生活长达七年。正是由于这段时间,她的永居权自动失效了。

1998年,艾琳的父母去世了,约翰带着孩子先回到英国生活,1999年,艾琳也返回英国,但是2001年,由于家庭原因,她再度回到新加坡。

2003年,艾琳回到英国,此后开始重新申请获得永居权,一共四次全都失败了。2005年,她被迫离开英国。此后,她又多次递交申请,终于在2008年得以返回英国,但是这一次的签证有效期不长。

内政部的官员对《太阳报》表示:“她上一次进入英国是在2013年,访问签证,同年,她申请以配偶的身份留在英国。申请被拒,2014年7月10日,她所有的上诉渠道都用过了,但是无效。”2013年,签证有效期到期后,她没有离开英国,因此触犯了移民法律。

内政部官员对《泰晤士报》表示,他们已经考虑了艾琳的个人情况,认为她没有留在英国的法律依据。这名发言人说:“她多数时间,包括婚后的时间都在新加坡度过,她回去后,相信不会面对重新融入社会的问题。”

拿到永居不是万事大吉

在英国合法居住一段时间后,移民可以申请英国的拥有居留权,但是在一些情况下,英国政府内政部有权取消、收回永居权或者永居权自动失效。

  1. 在获得永居权的过程中使用了欺诈手段,永居权会被收回。
  2. 当事人被遣送出英国,永居权无效。
  3. 如果是难民,由于自己的行动导致难民身份无效,永居权会被收回。
  4. 在英国境外持续停留超过两年,永居权会自动失效。

艾琳的情况很显然是属于第四种,她在很多年前就拿到了永居身份,但是她在回新加坡照顾父母期间,停留时间超过两年。她现在一定非常后悔,如果当时她能够回到英国,哪怕只有一两天,让自己持续不在英国的时间不超过两年,就不会有后来这许多烦恼了。

如果她再坚持一下,拿到永居权之后,在英国停留一年,然后申请入籍,成为英国人之后就根本不用担心英国会不让入境或者会把你赶走了。

律师怎么说

伦敦Garden Court Chambers的移民法律专家Colin Yeo表示,拥有永居权的人从海外返回英国居住的时候,需要满足如下几个条件:

  1. 离开英国的时候拥有英国的永居权。
  2. 离开英国不超过两年。
  3. 离开英国的时候,没有获得英国政府的资助。
  4. 现在想要在英国申请定居。

上述规定的例外是,移民如果此前人生中大部分时间都居住在英国,也可以作为返国的居民(Returning Resident)进入英国。此外,英国在海外服役的军人或者外交人员的配偶都可以以返国居民的身份进入英国。

Yeo律师表示,尽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如果移民能够以返国居民的身份进入英国,通常他们的永居身份都会被恢复。

由此可见,返国居民的身份对于离开英国时间超过两年因此永居权已经自动失效的人来说至关重要。英国政府对于返国居民的规定中特别提到了因超期离开英国而丧失永居权的问题。

规定中说,移民官员在考虑这类案例的时候需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 申请人离开英国前在英国居住的时间长度。
  2. 申请人离开英国的时间长度。
  3. 申请人超过两年未能回到英国的原因,是否是因为本人不愿回来还是客观原因(比如照顾生病或者年老的亲属?)
  4. 申请人当初离开英国、现在想要回到英国的原因。
  5. 申请人在英国的家人的情况。
  6. 申请人与英国家人的亲密程度以及离开英国期间靠什么为生。
  7. 在英国是否有住所,如果进入英国,是否会继续住在那里。

Yeo律师认为,对于艾琳这个案例,她当初从新加坡回到英国的时候,至少符合其中四条,也就是她是因为照顾生病的亲人而耽误回英国;婚后她在英国居住了两年;她在新加坡期间一直跟英国丈夫住在一起以及两人在英国有住所。律师因此也很难理解为什么1999年艾琳没有被当作返国的居民进入英国。

Yeo律师还说,许多永居权自动失效的人到了机场才知道自己的永居已经失效,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她)通常会获得六个月的签证,以便解决身份的问题。

Yeo律师还表示,由于艾琳这个案例的详情不甚清楚,但是根据表面看,她确实有很长的时间和家人一起住在英国,因此当初回英国的时候,应该可以以返国居民的身份入境。但是如果还有其它情况,她要想和家人团聚,就需要满足英国严格的配偶签证规定,丈夫约翰的年收入需要达到1.86万镑,但是由于约翰身体不好,需要艾琳常年照顾,所以达到这个要求有些困难。

艾琳回到新加坡之后,目前寄住在外甥家中。她在英国的亲友为她设立了一个捐款账户,帮助她打官司,现在已经获得约五万镑的捐助。◇

责任编辑: 李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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