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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资买大同仅罚60万元 台立委批罚太轻

金管会副主委郑贞茂(左)表示,根据现行《两岸关系条例》,处分最高上限就是60万元。(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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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陆资非法透过永丰金证券香港子公司永丰金证(亚洲)买台股,金管会处罚陆资60万元,且证实陆资投资标的就是大同,持股有4.9%,约10亿元,有立委质疑处罚太轻。金管会副主委郑贞茂表示,根据现行条例,处分最高上限就是60万元,若要严格管制,“需要委员给金管会多一点尚方宝剑”。

民进党立委江永昌8日在立法院质询,金管会上周五(5日)处罚陆资非法买台股,其觊觎对象是否为大同?郑贞茂回应时,间接证实是大同。

包括国民党立委卢秀燕等许多立委也认为,只罚陆资60万元会不会太轻?郑贞茂强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目前最高处罚就是60万元,但该条例非金管会单独能主张修改,若要提高罚则,“需要委员给金管会多一点尚方宝剑”,再协调陆委会研议修法。

江永昌说,目前大同股价高于陆资投资成本,金管会还给它6个月时间出清股份,根本是让违法陆资安全离场,且60万元可能收不到,甚至可能由永丰金代缴。

郑贞茂说,由于有强制执行,一定拿的到罚款。若永丰金要垫钱,内部也需要有会计科目。金管会一定会确保陆资是自己缴钱。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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