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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时间纳工时提案 台劳部今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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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1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北报导)民众去(106)年9月22日在国发会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提点子,要求休息时间及待命时间纳入工时,共有5‚624人附议,通过5‚000人附议门槛。劳动部12月6日以书面回复,另外又发出开会通知,将在(18)日邀请提案人、专家学者共同开会讨论。

提案人龚庭萱说明提及,台湾没有将休息时间及待命时间纳入工时,因此闹出“手握方向盘才算工时”、“夜班有3到5小时休息”等笑话,老板就是利用休息时间不纳入及待命时间不算在工时内来压榨劳工。

劳动部书面回应,依《劳基法》规定,所谓“工作时间”指劳工在雇主指挥监督之下,于雇主的设施内或雇主指定的场所提供劳务,或受令等待提供劳务的时间。“休息时间”指劳工脱离雇主的指挥、监督,自由利用的时间。有关“休息时间及待命时间纳入工时”的提案,涉及《劳基法》的法制议题,须审慎研议。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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