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外佣挑战与雇主同住规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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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2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陈嘉淇香港综合报导)一名外佣早前提出司法复核,挑战入境处有关外佣必须与雇主同住的规定,高等法院昨日裁定外佣败诉。

入境处2003年起强制要求外佣留宿雇主家中,入禀人Lubiano Nancy Almorin提出司法复核,指入境处的规定违反《基本法》和《人权法》,赋予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要求法庭颁令有关规定违宪。

法官周家明在判词中表示,法例赋予入境处处长以行政手段对外佣施加限制,逗留条件不止于规管外佣留港期间从事什么活动,认为外佣与雇主同住在工作上有实际需要,并没有越权。

对于外佣指会被要求长时间工作,缺乏休息及增加被剥削的风险。法官认为,现时的《雇佣条例》已清晰订明外佣的休息日等安排及保障。加上各项法例,港府与外佣国家的联系,工会及慈善团体的教育宣传,相信已足够保障外佣,亦无证据证明同住规定增加佣工被剥削的风险。也没证据显示同住会增加外佣被虐待或劳役风险,入禀人举出的Erwiana是单一事件,法官认为受袭与同住没必然关系。

法官又指,外佣可选择是否来港,假如接受不了同住规定,可不来香港或到其它国家工作,已来港的外佣亦可终止合约,不认为同住规定对外佣是苛刻不能接受及严苛的限制,终裁定申请人败诉兼付讼费。

家庭佣工雇主协会欢迎判决,认为现行法例既有规定雇主需要给予外佣合适的居住空间,亦有提供医疗保障,普遍雇主都善待家庭佣工,对外佣有足够的保障。如果取消同宿的安排,会推高租金,外佣无法支付在港的高昂租金,变相令她们更难来港就业。

但香港亚洲家务工工会联会对判决感失望,认为香港的居住空间细,外佣难以保障私隐,声言会继续争取取消有关规定,以保障外佣的待遇符合国际人权公约。

特区政府欢迎判决,政府发言人表示,判决确认了“留宿规定”的合法性。又指政府致力保障现时在港约37万名外佣的权益,他们享有与本地雇员相同的香港劳工法例的保障。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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