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贡献中国航空业 空军专家姚成旭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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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2月03日讯】2018年1月30日上午九点半,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姚成旭在上海奉贤区法院被非法庭审,最终被非法判2年有期徒刑。

明慧网报导,姚成旭1963年出生,大学教师,西安空军工程学院本科毕业,原长春空军第二航空学院四系教研室教官,学院专家组成员,为中国的航空事业做出过卓越的贡献。

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后,因他坚持修炼被迫害,被迫离开学院,自谋职业。

2001年2月他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火车站检票口因拒绝踩踏法轮功创始人的像并拾起而被抓,遭毒打后被送往牡丹江看守所非法关押。

之后姚成旭到深圳打工,在深圳期间被非法劳教1年。2011年因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上海嘉定区法院诬判4年有期徒刑。

2018年1月30日,在上海奉贤区法院因姚成旭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对其非法庭审,诬判2年。审判长陈士龙,公诉人是奉贤检察院的周少鹏(音)检察官,辩护人是法院指派的援助中心律师。

非法庭审的休庭阶段,审判长把下面旁听的中共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人员和公诉人一起叫到庭后商量对姚成旭的量刑问题,几人商议后非法判姚成旭两年有期徒刑。

报道说,由此可见中共邪党的法律就是欺骗老百姓的说辞,迫害老百姓的手段。

在非法庭审中,法官和检察官在法庭上公然诬蔑法轮功,要求姚成旭与法轮功决裂。

在法庭上姚成旭称述自己1997年7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此后全身的疾病消失,至今身体健康,法轮功确实有强身健体的作用。

姚成旭表示,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中共要污蔑法轮功,他也没有看到任何迫害法轮功的法律依据。但姚成旭的质疑,审判长和公诉人均没有正面回应。

在整个非法庭审中,听不到姚成旭散发法轮功资料的行为到底触犯了哪条法律、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也听不到姚成旭利用了哪个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更没有姚成旭的行为对哪个人造成了客观上的伤害?

报道指出,整个非法庭审就是一场指鹿为马的法律闹剧。人们看到上海当局公然打着法律的幌子践踏法律尊严,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的又一例人权迫害案例。

明慧网呼吁,中共公检法的工作人员立刻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不要再做江泽民流氓集团的替罪羊,当这场迫害被清算时,为自己为家人留一条后路。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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