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社会

超载客船仍出港 台监院要求海巡署、交通部检讨

【大纪元2018年02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监察院调查报告指出,2014年至2016年经海巡署所属各安检单位查获超载的客船总计6件,客船不仅强行出港,最高超载人数还高达53人,监察院认为,海巡署、交通部法制权责不明,才会导致漠视乘客生命安全的情形发生,8日通过监委调查,要求两机关确实检讨。

监委王美玉、杨美铃、林雅锋等人调查,根据规定客船搭载乘客超载时,由航政机关处客船所有人1.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并命其禁止航行及限期改善,始得放行。

调查报告指出,因为权责不明,目前交通部与海巡署仅凭行政协助模式订定“海巡署对船舶载客超过定额之处理原则”,办理客船超载等查验事项,实务面上,在海巡署无代为执行“命其禁止航行及限期改善、“责令改善后始得放行”等预防性不利处分之权责情形下,尚难充分落实乘客安全。

监委要求,交通部应就法制面研究以行政委托或法律授权海巡署办理禁止航行等预防性不利处分,订定裁罚标准并执行处罚之可行性;海巡署执行海岸巡防法有关船舶安全检查,应该在符合发动阻止犯罪、危害发生的即时强制要件下,限制船舶出港,才能保障旅客生命安全。◇

责任编辑:昱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