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民告官”政府买单 专家:难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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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4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汉、周慧心采访报导)近日,江苏南通司法单位联合推出新规,声称政府“买单”请律师帮老百姓打行政官司。大陆前法官认为,这项新规会有政府干预司法的问题,导致案件很难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

大陆媒体报导,《南通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从今年2月开始,将行政诉讼纳入法律援助,声称“人民群众不仅应在刑事、民事诉讼中获得法律援助,在受到公权力侵害时更有必要获得法律援助。”

原福建宁德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长李建峰对大纪元记者表示,从地方政府的经费,到律师的素质,再到政府对司法的干预,可以预见到,此措施跟其它所谓的“便民”政策一样,只是走形式而已。他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第一、当地政府的有限经费

李建峰介绍说,他记得福建有一个地级市,每年的经费是人民币一万元。“用这一万块租个房子,交电话费、水费、电费,一年下来基本上就没什么钱了。你还想有更多的经费帮助老百姓去打官司,搞法律援助、法律救济,几乎不可能。”

他表示,地方政府的经费本来就捉襟见肘,再加入一个行政案件,这只能流于形式。另外,中共不希望太多的行政案件,因为这对他们的“维稳”不利。在这种思想之下,当然不可能给打不起官司的老百姓提供更多的法律援助,因此如今法院立案难、打官司难,都是中共治国“理念”的体现。

第二、律师的素质

陆媒称,南通市司法局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和执业3年以上的律师,切实履行行政诉讼法律援助义务,确保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李建峰表示,“如今在中国大陆道德普遍低下的社会当中,很难要求律师有特别高的素质。坊间流传,司法人员吃了原告吃被告,律师也是向当事人收钱不办事。”

他表示,通常在当事人在立案之前,律师会很热情有问必答,一旦交了律师代理费后,再要找他就不容易了。

对于法律援助的案件,律师收入极少甚至没有。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够调动起律师的积极性呢?如果上级行政机关硬性指派,他们也不可能花过多的精力去研究案件,去帮助当事人取证,因此帮助当事人伸张正义是很难做到的。

第三、政府干预司法

李建峰认为,对于“民告官”,最大的问题来自于官府的干预。他介绍说,自己经常接到国内很多当事人的投诉,“他们感觉很冤枉,搞不清楚为什么会这么判。我看了这些案件后就感觉,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支配这个审判。很多按照证据,按照法律逻辑,应该这么判的案件,恰恰按照相反的方向给判了,而且在判决书里还强词夺理。”

他表示,按照法官的专业素质去办理这些简单的案件,错的可能性极小,如果发生错误,基本上可以肯定,是案件以外的因素在干扰。

“法律援助中心的经费来自中共政府,它有可能给你大量的援助,让老百姓来找我政府的麻烦吗?”他说:“另外,如果有人告了政府,这个政府极有可能向法律援助中心施加压力,如果援助他下个年度的经费恐怕就没希望了。法律援助中心的运作完全来自于政府的拨款,所以接受政府的干预就成为一种必然。那么政府干预的结果,就是案件不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

“太湖卫士”吴立红:政府在作秀

江苏环保人士,被称为“太湖卫士”的吴立红对大纪元记者表示,南通出台的措施不过是一种变相维稳的方法而已。

他说:“他们现在维稳用尽各种手段。我在接受外媒采访后,手机被停掉,我没欠电话费,里面还有300多块钱,你有什么理由把这个号码消掉?电信公司回应说,是为了配合有关部门,说我触犯了法律。现在他们停我的手机,十年前是把我整个人停到监狱里了,扣上一个莫须有的‘欺诈罪’。他们要出钱帮助维权,我看他们是变相的维稳。”

针对南通的新措施,吴立红说:“我根本不相信,这是政府在作秀,它拿点钱出来做做样子。如果是真的话,为什么冤假错案会越来越多呢?”

吴立红从1989年代末开始关注太湖的环境问题,1998年以来,不断公开向媒体和官方举报当地工厂污染太湖的情况。十年中,他先后举报2000多家企业非法排污行为,其中200多家企业受到处罚。吴立红曾被民众选为“中国十大环保人物”。2007年吴立红因莫须有“涉嫌敲诈”被拘捕并判处3年监禁,2010年4月12日,刑满出狱。其后,他不断遭到监控和骚扰。#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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