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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雨灾损 经报备勘验后得以减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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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8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廖素贞台湾云林报导)因应0823豪雨造成民众财产损失, 云林县税务局特就与纳税义务人关系较为密切之房屋税地价税、使用牌照税及娱乐税等税目于灾害造成损失时,提醒纳税义务人如有申请减免税捐之需要时,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房屋税:房屋淹水达50公分以上,可减征一个月房屋税。本局依县政府社会处、各地政事务所、乡镇市公所或其他关机函送清册,主动勘查办理减免。

二、地价税: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压等环境限制及技术上无法使用之土地,地价税全免。受灾土地之所有权人或典权人,得于灾害发生后30日内,向土地所在地税务局提出申请。

三、使用牌照税:汽车、机车(151cc以上)泡水受损需修复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损无法再使用,向监理单位办理报停或报废手续者,得自灾害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检具监理单位核发之证明文件,向税务局申请退还自灾害日起已缴纳之使用牌照税。

四、娱乐税:查定课征之娱乐业者,因灾害无法营业,可向税务局申请准予扣除未营业之天数,按比例核减当期之娱乐税。  税务局提醒纳税义务人可至该局网站(https://www.yltb.gov.tw/)→灾害损失服务区→申请书表下载,下载相关书表,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向税务局提出申报(请)税捐减免,民众如对于灾害损失有关地方税减免部分,请打电话05-5323941或免费服务电话0800-556-969查询。

另外如因豪雨导致发生住家漏水、窗户损坏等情形,应先拍照存证,并在灾害发生后30天内,填写灾损申请书表报请管辖国税局派员勘查,详情请洽财政部中区国税局云林分局电话:5345573、虎尾稽征所电话:6338571、北港稽征所电话:7820249。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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