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台原副台长罗毅被判5年半 贪腐细节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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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8月04日讯】近日,湖南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罗毅更多贪腐细节曝光。罗毅长期在广电系统工作,多次以虚开发票的形式套取公款,在广告招商、人事提拔上收取好处费,并将广告业务放入自己经营的公司。

8月1日,罗毅的起诉书被公开,罗毅起诉书指其“案情重大、复杂”,涉嫌贪污、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三项罪名。两个月前的6月1日,罗毅被以贪污、受贿罪判刑5年6个月。

罗毅于2016年7月8日被调查,当年10月被“双开”。2017年7月被提起公诉,8月底该案开庭。

据起诉书,2011年至2013年,罗毅利用担任湖南广播电视台副台长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贪污财物共计168万余元人民币(法院认定额为138万余元)。

罗毅在香港购买8万元劳力士牌男士手表一块,以虚假发票形式在电视台报账;以为单位购买礼品为由,安排财务人员分四次将公款61万元汇入其个人信用卡,其中52万余元用于个人在北京、香港等地购买项链、服饰等。

2013年5月,罗毅在调离电视台之前,以需要继续维护公务关系为由,虚开发票套取公款70万元,其中53万元占为已有;用公款定制购买价值7万多元的13套平安小精灵黄金吊坠;还安排司机将公款17万余元购买的24瓶15年年份的贵州茅台酒运回家。

据起诉书,罗毅在担任湖南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湖南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兼广播传媒中心主任和经营与产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期间,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22万余元。

2009年底,罗毅任湖南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时,为长沙美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取得广告代理权等方面谋取利益,通过丈夫陈某某,三次以公司分红的名义收受95万元;为长沙某公司在广告业务方面谋取利益,2014年和2016年过年前,两次共收受价值人民币1万元的购物卡和2万元现金。

此外,2011年至2013年,罗毅为下属杨某某的职务升迁等方面提供帮助,在香港收受江诗丹顿女士手表一块(价值9万余元)、家庭影音系统设备一套(价值15万余元)。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罪名较为罕见。财新网此前报导,2010年6月28日,湖南广播与电视正式合并,罗毅随之升迁,成为湖南广播电视台分管广播的副台长。此后,她一直负责广告招商。

据起诉书,2003年至2013年,罗毅与刘某某出资成立文化传播公司,经营与交通频道同类的广告业务,获利754.5万元。

罗毅也在悔过书中称,从2003年底任湖南交通频道总监期间,她就与下属一道办关联公司,将广告业务放在其中,获取非法利益。2008年,罗毅被提拔为湖南电台台长后,又重新注册关联公司,获取非法利益。前后经营关联公司近10年。

不过,从判决情况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并未被法院认定。

2018年6月1日,罗毅一审被以贪污、受贿罪判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其贪污、受贿所得财物被追缴。

另据其忏悔书,罗毅除了将公款当作个人私有财产,用于个人消费外,她还获取美国绿卡和香港居民身份证件,违规购置超标越野车、超标奥迪车,公车私用等。

以上可见,罗毅长期在湖南广播电视系统工作,不断被重用提拔,但她干的却是中饱私囊的勾当。罗毅是湖南常德市汉寿县人,其被曝是湖南官场“常德帮”的成员,与第一代湖南广电掌门人魏文斌(现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第二代湖南广电掌门人欧阳常林(已免职)关系密切。

湖南是江派的一大窝点,也是传媒系统腐败重灾区。在罗毅之前,湖南日报社系列腐败案件中,包括原党组成员、社务委员薛伯清,原社长覃晓光,原总经理皮林,原社务委员刘树林等10人被查。《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原副总经理徐勇已被判刑5年6个月。

2018年1月,湖南电广传媒董事长龙秋云因受贿罪被逮捕,其管理层被指存在贪腐窝案,多人或将入狱。#

责任编辑:李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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