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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他案查韩国瑜豪宅 北检:于法有据依法办理

法务部长蔡清祥表示,北检接获民众检举,依法分他案调查,并没有特别加速处理此案。(袁世钢/大纪元)

【大纪元2019年11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韩国瑜购买7,200万豪宅案,台北地检署接获民众检举后分他字案调查,却遭媒体质疑是国家机器、处理得特别快。对此,北检昨(13)日发布声明强调,分案有法律依据;法务部长蔡清祥也表示,一切依法办理。

北检指出,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官因告诉、告发、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应即开始侦查。而各地检察署及检察分署受理的案件,若遇到告诉、告发案件,告诉人或告发人不知是否确有其人或其告诉、告发事实,是否涉及特定人有犯罪嫌疑等诸多尚不明了的情形,均可先分他字案进行调查。

北检表示,此案是林姓民众于今(108)年11月7日向北检检察长信箱提出检举,表达“检举台肥相关高层背信、相关人员伪造文书”,请北检侦办等语;11日,北检研考科将办理情形以电子邮件回复该民众“本署已收案办理”,并依该信件内容,另交由相关科室业务承办人员办理后续事宜,不论是依法或惯例,相关程序并无任何疑义。

蔡清祥也说,这是民众向北检提出检举,北检依法律规定,分案侦查中。并没有用特别快的速度来处理,只要有民众检举,一定是按照法律规定分案侦查,一切由北检依法办理中,没有针对的对象;至于检举内容,也交由北检依法侦查。

而对于媒体相关报导,北检表示,媒体的消息来源管道众多,也可能是由检举民众自行向媒体透露,任何人均可向媒体提供意见,本案北检并未向媒体提供任何消息,且侦办任何案件,一向严守《刑事诉讼法》“侦查不公开”的规定,请外界勿做无谓的揣测或渲染,以免误导民众,徒增社会纷扰。◇

责任编辑: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