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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三厅官被处分 通辽原政法委书记涉黑

内蒙古通辽原政法委书记辛金山今年6月被查。(大纪元合成)

【大纪元2019年12月31日讯】中共内蒙古通辽市委前巡视员、原政法委书记辛金山,兴安盟行署前副盟长、公安局局长王永清,内蒙古监狱管理局党委原副书记、政委姜和平日前被处分。其中辛金山被指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中纪委官网12月29日公布了对上述3人的处分。辛金山和王永清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王永清还被开除公职;姜和平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由副厅级降为三级主任科员。

通报指,辛金山执法犯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大肆收受他人财物,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破坏了通辽市政法系统的政治生态;对抗审查;以权谋私,违规为亲属安排工作,收受礼金等。

王永清被指执法犯法,大搞权钱交易,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对抗审查,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截留、坐支非税收入等。

而姜和平被指滥用职权,将购房指标分配给其他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三名罪犯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

上述三厅官都曾是中共内蒙古政法系统官员。其中,辛金山曾任通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长达七年多(2004年1月至2011年8月)。今年6月,辛金山从通辽市委巡视员任上退休6年后被查。

去年8月以来,中共内蒙古政法系统十多名官员相继落马,其中有多人与辛金山一样被指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包括内蒙古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前副局长杜宝君、内蒙古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前检察长田忠宝等。而孟建伟被指是“伞上之伞”,在其庇护下多名下属也成为涉黑“保护伞”。

此外,辛金山还因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负有责任,曾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列入追查名单。

2011年1月8日的“追查国际”通告曾提及一个迫害案例。通辽市金融系统职工、法轮功学员赵淑云,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被非法劳教3次,长达8年;6次被非法关进看守所、洗脑班、派出所。

2008年6月7日,赵淑云再次被非法劫持到马三家教养院,劳教所的副所长、周琴、张君(大队长)等11名警察,强行让赵在“转化书”上按手印;之后又将她用力往室内的墙上摔,致使赵的膝盖骨粉碎性骨折,膝盖上面露出骨头,脚背朝下,造成终生残疾,生活几乎不能自理。

责任编辑:庄正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