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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拟修引渡条例 19团体吁引渡地排除大陆

香港19个亲泛民主派团体发表联合声明,要求修订《逃犯条例》过程中,把中国大陆和澳门排除在遣返目的地之外;台湾民团则呼吁港府悬崖勒马,不要草率修法。(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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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3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报导)香港政府日前抛出修《逃犯条例》,允许罪犯被引渡至中国大陆受审,但外界担心恐被中共随意冠上“罪犯”之名引渡中国大陆。香港19个亲泛民主派团体发表联合声明,要求修订《逃犯条例》过程中,把中国大陆和澳门排除在遣返目的地之外;台湾民团则呼吁港府悬崖勒马,不要草率修法。

2018年,来台旅游的港男陈同佳在旅馆杀死女友潘晓颖后,逃回香港,却因台港无引渡协议,导致无法引渡陈男回台湾犯罪地受审。香港保安局向立法会建议修法,未来包括台湾、澳门和中国,只需经香港特首与法庭同意,就可以个案方式将嫌犯引渡至中国受审。

对此,香港19个被视为亲泛民阵营的专业团体,包括法政汇思、杏林觉醒、精算思政、思政筑觉和艺界起动等4日发表联合声明表达忧虑。声明表示,政府的建议影响所有在香港境内的人,包括香港居民,甚至访港及经港的旅客,而可移交疑犯的罪行范围极广,不少与商贸有关。

声明强调,一旦香港法庭可把香港境内的人移交中国大陆受审,“一国两制”的界线会加速模糊,港人引以为傲的独立司法制度,或会被国际社会视为中国大陆司法系统的一部分,影响外界对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

台湾民团呼吁港府悬崖勒马,不要草率修订《逃犯条例》。
台湾民团呼吁港府悬崖勒马,不要草率修订《逃犯条例》。(陈柏州/大纪元)

团体担忧,1997年起,“香港相关法令明文禁止把疑犯移交中国”,若该项修法通过,日后港人在外地蒙冤受屈,港府难以为港人平反;且中共对人权的践踏罄竹难书,冤假错案屡见不鲜。

团体呼吁缩小修订范围,把适用地区仅限于增加至台湾,但不包括中国大陆及澳门,如此既可为台湾谋杀案的疑犯移交安排立下法律基础,也可避免港人被直接移交中国大陆或经澳门移交中国大陆的担忧。

经济民主连合、台湾人权促进会、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等团体4日也召开记者会。经民连召集人赖中强表示,过去中共经常用“逃税”或其它非政治的罪名,逮捕起诉异议分子,但若修法通过后,是让中共到香港抓人的事实合法化,会让外界质疑港府已沦为中共的共犯、打手。

他强调,以往香港人及港资企业,在台湾都享有与中资不同的待遇,若修法通过,台湾政府也应把港资企业一律比照中资企业,做严格审查。◇ #

责任编辑:晓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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