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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最激进”堕胎改革法案备受争议

在南澳州议会大厦前抗议堕胎法改革议案的民众。(读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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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4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晨澳洲阿德莱德综合报导)在南澳沿用了40年的堕胎相关法律近期遭到挑战,绿党立法会议员提出极具争议的“最激进”法案,被司法厅长认为“过于宽泛”,需要进行重审。该法案一经公布,就受到多方强烈抵制,尤其是本地天主教会的抗议。

据广告人报(The Advertiser)报导,2月底,南澳绿党议员弗兰克斯(Tammy Franks)向州议会提交了一项关于改革堕胎法的法案,但司法厅长查普曼(Vickie Chapman)认为该法案“过于宽泛,未能充分规范这些医疗程序”,需要进行审查以制定更好的立法。

查普曼已将其移交南澳州法律改革研究所(SALRI),预计该所将在6个月内提出建议。

南澳和新州是澳洲仍由刑法涵盖堕胎的仅剩两个州。在其它地区,堕胎由卫生法律进行规管。南澳现行的堕胎法定上限为妊娠28周,但目前对该法的解释意味着堕胎很少发生在24周以后。

要获准堕胎,南澳妇女必须被认定为精神上或身体上无法怀孕,或必须有严重的胎儿异常。由两名医生批准,经手术或药物在医院内进行。要实施堕胎的妇女还必须在南澳居住两个月以上。

弗兰克斯的法案要求将堕胎从刑法中移除,取消终止妊娠的限制,并取消两名医生批准的规则。该法案还要求在堕胎服务机构150米范围以内禁止抗议者,以保护客户免受骚扰。

审查人员将查访位于甘比亚山(Mt Gambier)、怀阿拉(Whyalla)、林肯港(Port Lincoln)和Riverland等地的医疗中心。

州议员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对新法进行良心投票。

受害妇女:该法案给虐待伴侣者提供更大权力

在弗兰克斯到州议会提交堕胎非刑罪化法案时,抗议者也前往表示反对。

悉尼女子塔奇(Jaya Taki)表示曾被其前伴侣强迫堕胎,她认为该法案会给虐待伴侣者提供更大的权力。“我觉得完全是被逼去那里(堕胎)的……我害怕离开,除非我不再怀孕了。而且我觉得身边的每个人都完全不在乎我真的想要养那个孩子。”她说,“我们需要意识到,这个法案会取消很多保障措施,我们不会想越过这个界限,打开潘多拉的盒子。”

天主教会:“这是澳洲最激进的堕胎法”

阿德莱德天主教总教区主教奥凯利(Greg O’Kelly)在一封牧函中写道,教会反对该法律的改革,因为这将把堕胎行为从刑事犯罪法律中移除,而归由现行的卫生法规范。

“这项法案将堕胎简单地视为一种医疗程序,而失去了其道德意义。”奥凯利主教在信中写道,“没有必要获得医学意见或医生的参与,要求堕胎也不需要提供理由。”他谴责“这是澳洲最激进的堕胎法”。

其它基督教组织,包括澳洲家庭守护联盟(Australian Family Coalition),也呼吁当地政客投票反对该法案。

妇科医生:不应设立禁止抗议区域

教会信函还附了阿德莱德妇科医生塞曼(Elvis Seman)写的另一封信。在该信中,塞曼医生对设立禁止抗议的区域进行了批评,称这限制了“在堕胎诊所附近的祈祷和提供怀孕支持的自由”。

“作为一个教会社区,我觉得我们在支持那些意外怀孕的妇女及其家庭方面做得很差,只有少数几个例外。”塞曼医生说,“他们被丢给了卫生系统,而这种卫生系统只会快速地让妇女堕胎,而不提供任何替代方案。”“此外,我们还没有做足够的事情来支持和帮助堕胎后在情感,身体和精神上受伤人们。他们非常痛苦,承受着巨大的悲伤。”

责任编辑:陈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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