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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四块玉石出事 国家电网干部贪腐细节曝光

【大纪元2019年06月26日讯】早前落马的中共国家电网正厅级干部魏庆海今年4月获刑13年。魏庆海的涉案细节日前曝光,包括共收受价值逾千万元的财物贿赂,收受4块总价百余万的玉石导致其被查。

四块玉石引案发

《检察日报》6月25日的文章披露了魏庆海案的一些细节。2015年,时任河南省平顶山市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的陶某在接受调查时供认,曾在新疆买了四块玉石送人,价值共120余万元。办案人员追踪玉石的去向,发现指向曾被称为国家电网“技术先锋”的魏庆海。

2015年12月的一天,在海南度假后魏庆海乘坐飞机到武汉,但在出站口被控制。同年12月8日,魏庆海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次年3月1日被逮捕。

现年58岁的魏庆海2005年11月起曾先后任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网国际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13年6月任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分部副主任、党组成员,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正局级)至案发落马。

敛财方式多样

魏庆海主要涉及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项罪名。魏庆海的敛财方式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对亲戚朋友和请托人所送的钱物往往是来者不拒。他收受的钱物中,小到地方土特产、烟酒等,大到玉器、字画、现金等。

文章披露,前些年投资房地产收益颇丰,魏庆海就频频索贿购房,其用于购房的钱多达8000余万元。

如2010年2月,魏庆海以在上海买房资金不足为由,向与黑龙江省电力系统有业务关系的上海某电表有限公司金某索要197万元;2010年8月,他以在北京购房资金困难为由,索取沈阳某科技有限公司郭某150万元;2010年8月,索取某集团销售人员朴某200万元;2015年年初,又收受朴某20万元购物卡;2010年9月,索取某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葛某100万元;2010年11月,索取江苏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区域销售人员陈某100万元;2012年下半年,再次向陈某索要100万元现金;2012年下半年,向某新能源有限公司王某索要240万元。

魏庆海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在子女就业、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从中收受和索取贿赂。

如2010年底,魏庆海在担任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因受黄某请托为其女儿的男友杨某在北京安排工作,收受杨某通过黄某转交的15万元银行卡。后来魏庆海就让下属集团的李某在招录时对杨某予以关照,杨某顺利被某集团录用。

魏庆海一审时,因上述两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1033万元,以及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民币4200万余元被没收。

此后魏庆海不服,提出上诉。今年4月7日,二审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李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