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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食品入台变中药 网拍小心触法

从境外网站订购蒺藜、淫羊藿、缬草根、含葛花等成分的胶囊锭产品,上网拍卖恐触法。(台中市政府卫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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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7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为保健理由,许多民众会从境外网站订购蒺藜、淫羊藿、缬草根、含葛花等成分的胶囊锭产品,自己吃不完就上网拍卖;但是这些产品依国内法规皆列中药管理,如贩售恐违反“药事法”,最重可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亿元以下罚金。

含有蒺藜、淫羊藿、缬草根、含葛花等成分的胶囊锭产品,宣称具有补肾强筋骨、舒眠及降糖降脂功效。有民众从国外购物网站进口缬草根产品,希望可以帮助睡眠。因国外将这类产品归为食品,因此一口气买了不少,除自用外,还上网贩售,结果遭到检举。经食安处查办后,依违反“药事法”相关规定裁处3万元。

食安处指出,蒺藜、淫羊藿、含葛花等,经卫生福利部函释皆为台湾中药药典的中药材,如制成胶囊,也应以中药管理,一般民众不可贩售。另外,民众自国外购买或携带中药材回国内,应遵守入境旅客携带自用药物限量规定,中药材每种至多携带1公斤,合计不得超过12种;而中药成药每种最多12瓶(盒),以总数不得超过36瓶(盒)为限;如预期购买药物超出限量规定,应事前向食药署申请进口同意。

食安处呼吁,勿随意购买与贩售来路不明或夸大疗效的药品,若使用未经许可的药品,一旦发生药害时,也不能申请药害救济。而每个国家对于产品属性的判定方式及规定不同,购买或贩售前,务必了解相关法规。

责任编辑:英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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