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坛剽客》与文坛是非(二)

【纪元专栏】张耀杰:凌叔华与鲁迅的连环“抄袭”

张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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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7月19日讯】写完《关于〈文坛剽客〉的联想》,笔者在《知堂回想录·鱼雷堂》中看到周作人关于“半做半偷”的“文言小说”《孤儿记》的自我批评:“为什么说‘偷’呢,因为抄了别人的著作,却不说明是译。那麽非偷而何?”

像《孤儿记》这样“半做半偷”的幷不限于周作人一个人,鲁迅公开发表的第一篇文学作品《斯巴达之魂》,同样有“半做半偷”的嫌疑,正如《集外集·序言》所介绍:“最先的两篇,就是我故意删掉的。一篇是‘雷锭’的最初的绍介,一篇是斯巴达的尚武精神的描写,但我记得自己那时的化学和历史的程度幷没有这样高,所以大概总是从什么地方偷来的,不过后来无论怎么记,也再也记不起它们的老家……”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为著名的抄袭案例还要算凌叔华与鲁迅的连环事件。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1925年1月1日,刚刚接编《晨报副刊》的徐志摩,采用了一幅新的报头—一由凌叔华临摹的西洋女人黑白画像。在刊载凌叔华小说《中秋晚》的附识中,徐志摩提到“副刊篇首广告的图案也是凌女士的”。10月8日,由孙伏园主持的《京报副刊》登出女作家陈学昭用“重余”笔名发表的文章,说此画是抄袭英国画家琵亚词侣的作品,又有晨牧在《零零碎碎》一文,指证凌叔华的《花之寺》有抄袭契呵夫小说《在消夏别墅》的嫌疑。1926年1月28日《语丝》65期另有章廷谦署名“爱管闲事者”的“戏作”《刘博士订正中国现代文学史》,跟在刘半农后面对陈源、徐志摩、凌叔华进行攻击。这些“揭发叔华女士的剽窃小说图画的文章”,尽管不是鲁迅做的,却与鲁迅、周作人兄弟脱不掉干系,正如鲁迅事后在《我和〈语丝〉的始终》里所说:

“至于对于《晨报》的影响,我不知道,但似乎也颇受些打击,曾经和伏园来说和,伏园得意之余,忘其所以,曾以胜利者的笑容,笑着对我说道:‘真好,他们竟不料踏在炸药上了!’这话对别人说是不算什么的。但对我说,却好像浇了一碗冷水,因为我即刻觉得这‘炸药’是指我而言,用思索,做文章,都不过使自己为别人的一个小纠葛而粉身碎骨,……”

出于一报还一报的动机,正与凌叔华热恋的陈源针锋相对地指证了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整大本的剽窃”,说是“拿人家的著作做你自己的蓝本,本可以原谅,只要你在书中有那样的声明,可是鲁迅先生就没有那样的声明。”

早在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没有正式出版之前的1922年5月,写作《三国志演义序》的胡适曾经郑重说明:“作此序时,曾参用周豫才先生的《小说史讲义》稿本,不及一一注出,特记于此”。与胡适相比,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借用盐谷温《支那文学史》相关资料时不遵守学术规则加以说明,显然有周作人所说的“抄了别人的著作,却不说明是译。那麽非偷而何?”的嫌疑。

1936年12月14日,胡适在致苏雪林信中曾替鲁迅说过公道话:

“鲁迅狺狺攻击我们,其实何损于我们一丝一毫?他已死了,我们尽可以撇开一切小节不谈,……凡论一人,总须持平。爱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方是持平。鲁迅自有他的长处。如他的早年文学作品,如他的小说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通伯先生当日误信一个小人张凤举之言,说鲁迅之小说史是抄袭盐谷温的,就使鲁迅终身不忘此仇恨!……盐谷一案,我们应该为鲁迅洗刷明白。最好是由通伯先生写一篇短文,此是‘gentleman的臭架子’,值得摆的。如此立论,然后能使敌党俯首心服。……”

胡适在这番公道话中拿张风举顶罪幷单方面要求陈源承认错误,又显出他幷不能够一视同仁的不公道。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中有抄袭或剽窃的成分,幷不影响这部书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价值和功绩,《中国小说史略》的学术价值和贡献,也幷不能够掩盖确实存在的“抄了别人的著作,却不说明是译。那麽非偷而何?”的剽窃事实。笔者认为:对于当今文坛出现的抄袭剽窃现象,也应该采取“爱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的既实事求是又一视同仁的宽容和持平态度,而不是上纲上线地一笔抹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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