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四川交通厅厅长公子涉嫌偷税当庭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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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8月3日讯】四川在线8月2日报道﹐昨(1)日上午﹐原成都海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汇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川(原省交通厅厅长刘中山之子)﹑副总经理李婧﹑会计汪明涉嫌偷税犯罪一案在成都中院开庭﹐在近6小时的激烈庭审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检方指控偷逃税款逾160万检方在庭审中指控﹐1998年2月16日﹐海汇公司同成都市路桥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路桥公司)签订了出售5000吨沥青的购销合同。1998年2月23日至1998年12月4日﹐成都路桥公司分9次付清了海汇公司全部货款﹐而海汇公司财务凭证只记载了其中两笔﹐金额为190余万元(1908080.00元)其余货款均未入账。1998年12月﹐海汇公司仅以销售收入金额1908080.00元申报纳税。

  检方还查明﹐在1997年11月28日至1998年年底期间﹐海汇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川为逃避国家税收﹐多次指使副总李婧﹑会计汪明等人﹐采取出具假发票和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偷逃国家税收。

  经司法鉴定﹐海汇公司共计偷逃所得税129.49万元﹐增值税31.7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偷税罪﹐且数额巨大。会计揭发一年纳税不上10万昨日庭审中﹐3被告面对昔日曾一起战斗过的“战友”﹐丝毫不念“旧情”﹐处处针锋相对﹐欲将全部责任推到对方身上。法庭调查阶段﹐刘川称﹐他自1997年3月到四川澳星公路有限公司当副总后(海汇公司法定代表人仍为刘川﹐直至2000年4月)﹐便再未管海汇公司的事﹐当然更不可能指使副总李婧及会计汪明偷税。

  对此﹐副总李婧立即予以“揭发”﹕刘川1997年离开公司后﹐仍通过电话安排公司财务﹐每月到公司二三次﹐大事都由刘川联系决定﹐检方所指控的4笔业务均由刘牵头联系。会计汪明对昔日的老总也丝毫不留情面﹐他称﹐刚进入公司(1997年12月)没几天﹐刘川就主动找其谈话说﹕我的业务全得靠关系﹐平时请人就花钱﹐再缴税就莫搞了。

  汪明称﹐刘川还明确“指示”﹕1年纳税不能超过10万元﹐税务部门来查就说没业务﹑没钱﹐并让其签署了保密协议。刘川哭诉整个账目都是昏的年前因涉嫌走私﹑行贿一案站上被告席流下泪水的刘川﹐在昨日的庭审中再次落泪。在法庭质证阶段﹐被告人刘川突然失声哭道﹕“太过分了!太过分了!”令人愕然。“整个账目都是昏的。”刘川侧头诘问身旁的李婧﹕“你说你申报过﹐报过几次?证据呢?”见其情绪激动﹐一名法警适时站在了刘川身边﹐数分钟后刘川终于停止了抽泣。公诉人随即出示了一份海汇公司的内部汇报材料﹐并当庭宣读了全部内容。

  公诉人直言道﹕这份书证证实了在整个偷漏税过程中﹐刘川和李婧2人均知情﹐且都“积极出主意”。这份出人意料的证据使得方才庭上出现的一幕多少有些荒唐。

  新闻背景

  去年11月26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刘川涉嫌走私﹑行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刘川因犯走私货物﹑物品罪﹐犯行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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