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四川交通廳廳長公子涉嫌偷稅當庭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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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8月3日訊】四川在線8月2日報道﹐昨(1)日上午﹐原成都海匯貿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海匯公司)法定代表人劉川(原省交通廳廳長劉中山之子)﹑副總經理李婧﹑會計汪明涉嫌偷稅犯罪一案在成都中院開庭﹐在近6小時的激烈庭審後﹐法庭宣佈擇日宣判。

  檢方指控偷逃稅款逾160萬檢方在庭審中指控﹐1998年2月16日﹐海匯公司同成都市路橋工程公司(以下簡稱成都路橋公司)簽訂了出售5000噸瀝青的購銷合同。1998年2月23日至1998年12月4日﹐成都路橋公司分9次付清了海匯公司全部貨款﹐而海匯公司財務憑證只記載了其中兩筆﹐金額為190余萬元(1908080.00元)其餘貨款均未入賬。1998年12月﹐海匯公司僅以銷售收入金額1908080.00元申報納稅。

  檢方還查明﹐在1997年11月28日至1998年年底期間﹐海匯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劉川為逃避國家稅收﹐多次指使副總李婧﹑會計汪明等人﹐採取出具假髮票和收入不入賬或少入賬﹐虛假納稅申報等手段﹐偷逃國家稅收。

  經司法鑒定﹐海匯公司共計偷逃所得稅129.49萬元﹐增值稅31.79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偷稅罪﹐且數額巨大。會計揭發一年納稅不上10萬昨日庭審中﹐3被告面對昔日曾一起戰鬥過的“戰友”﹐絲毫不念“舊情”﹐處處針鋒相對﹐欲將全部責任推到對方身上。法庭調查階段﹐劉川稱﹐他自1997年3月到四川澳星公路有限公司當副總後(海匯公司法定代表人仍為劉川﹐直至2000年4月)﹐便再未管海匯公司的事﹐當然更不可能指使副總李婧及會計汪明偷稅。

  對此﹐副總李婧立即予以“揭發”﹕劉川1997年離開公司後﹐仍通過電話安排公司財務﹐每月到公司二三次﹐大事都由劉川聯繫決定﹐檢方所指控的4筆業務均由劉牽頭聯繫。會計汪明對昔日的老總也絲毫不留情面﹐他稱﹐剛進入公司(1997年12月)沒幾天﹐劉川就主動找其談話說﹕我的業務全得靠關係﹐平時請人就花錢﹐再繳稅就莫搞了。

  汪明稱﹐劉川還明確“指示”﹕1年納稅不能超過10萬元﹐稅務部門來查就說沒業務﹑沒錢﹐並讓其簽署了保密協議。劉川哭訴整個賬目都是昏的年前因涉嫌走私﹑行賄一案站上被告席流下淚水的劉川﹐在昨日的庭審中再次落淚。在法庭質證階段﹐被告人劉川突然失聲哭道﹕“太過份了!太過份了!”令人愕然。“整個賬目都是昏的。”劉川側頭詰問身旁的李婧﹕“你說你申報過﹐報過幾次?證據呢?”見其情緒激動﹐一名法警適時站在了劉川身邊﹐數分鐘後劉川終於停止了抽泣。公訴人隨即出示了一份海匯公司的內部彙報材料﹐併當庭宣讀了全部內容。

  公訴人直言道﹕這份書證證實了在整個偷漏稅過程中﹐劉川和李婧2人均知情﹐且都“積極出主意”。這份出人意料的證據使得方纔庭上出現的一幕多少有些荒唐。

  新聞背景

  去年11月26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劉川涉嫌走私﹑行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劉川因犯走私貨物﹑物品罪﹐犯行賄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和6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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