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报章对反颠覆立法发表了不同意见

香港舆论热烈评论反颠覆立法

人权监察批政府将大陆国家安全概念引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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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9月25日讯】大纪元9月25日综合报导, 据中央社记者陈幸嫚香港二十五日电, 香港人权监察不满当局提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咨询文件,认为这是把中共的国家安全概念引入香港。

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今天在记者会上指出,文件中所提及的非法组织定义,包括被中共中央以危害国家安全而取缔的组织,这使得本地一些团体例如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和法轮功很容易被取缔。

BBC中文网驻香港特约记者晓波报导: 香港特区政府推出基本法第23条有关叛国及颠覆等等罪行的立法咨询文件后,旋即引起香港各界的广泛关注。

批评意见

香港民主党派以及人权人士则对政府发表的咨询文件提出批评。

罗沃启说:”法例赋予警方过多权力。”

香港人权监察组织总干事罗沃启表示咨询文件条例不够清晰,且法例赋予警方过多权力,使警方成为政治工具。

民主党主席李柱铭则质疑法轮功及支联会是否会因新立法而变成非法组织,李柱铭呼吁市民认真考虑香港是否真正需要现在就基本法23条立法。

时事评论员刘锐绍在接受电台采访时指出,香港欠缺民选的政府架构,有关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不能和其他西方民主国家有关叛国的法律相比拟。

报章评论

香港各大报章周三均以显着的篇幅报道政府推出有关立法咨询文件,不少更发表社论指出,港人对咨询文件提出的立法的担忧。

香港《苹果日报》和《明报》的社论指出,有关立法难免把更多的权力放在政府及执政当局的手中,为港人设下不必要的禁区和限制,而且没有为这些额外的权力设下制衡机制。

英文《南华早报》呼吁关心香港公民自由的港人仔细地审阅有关的立法咨询文件,确保其权力没有因立法而被削减。

香港《成报》对立法咨询文件中针对出版刊物的罪行表达了担忧,社论形容有关文件建议将”知道刊物会煽动危害国家安全而出版”定为刑事罪行,是危险的一笔。《信报》的社论指咨询文件对罪行的定义解释不够清晰,担忧将来保安当局执法是会过于苛刻。

香港《新报》、《经济日报》以及被外界认为是亲政府的《星岛日报》,则形容立法咨询文件的内容能够体现普通法精神,内容宽松,并呼吁市民积极参与讨论,同时建议政府多听取市民意见。

香港特区政府发表建议根据基本法第23条就叛国、颠覆、泄漏国家机密等等7项罪行立法的咨询文件,有关立法的建议提出的一些罪行定义,在香港现行法例中并没有出现过。有香港民主人士提出担忧,指特区政府是在北京的压力下加快立法的进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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