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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院执行局长张晓川被查 曾迫害法轮功

【大纪元2021年08月18日讯】8月17日,重庆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晓川被当局审查。

8月17日,据重庆市纪委监委消息,重庆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晓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晓川于2012年7月任重庆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至今9年时间。

根据官方履历显示,张晓川1963年8月出生,重庆合川人。重庆成为直辖市前,他任职四川省永川市法院,1997年任重庆市永川市法院政治协理员、纪检组组长,1998年任永川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1年1月,张晓川回到永川市法院工作,曾任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党组书记、院长。2007年2月,他任重庆永川区法院院长。2009年调任重庆江北区法院工作,先后任代理院长、院长。

2012年7月,他任重庆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2017年6月任二级高级法官。

据《新京报》报导,今年7月20日,张晓川曾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执行案件办理情况。

今年5月,张晓川调研指导永川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时称,要清除“害群之马”;要用好“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

此外,张晓川因积极追随中共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追查。

根据追查国际调查报告显示,时任重庆永川市法院院长张晓川,其任职期间曾被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等评为与法轮功“斗争”的“先进集体”。

例如漆萍案,法轮功学员漆萍在永川市的家中用电脑下载法轮功资料,被中共公安机关在网络监管中发现。2004年9月7日,永川公安局非法将漆萍抓捕,关禁在永川市看守所。2005年3月14日,重庆市永川市法院以漆萍从互联网上下载、制作有关法轮功的资料“用于散发传播”为由,对其扣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非法判处漆萍有期徒刑3年,其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物被法院掠走。

责任编辑:李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