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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抖内”政治献金如何申报? 台立委:监察院应有明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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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3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2024年为总统大选,立委江永昌23日在司法法制委员会,针对拟参选人利用直播进行竞选活动,“抖内”(donate)收入应如何申报政治献金,向监察院秘书长朱富美进行质询,并指出这有比例、捐款人身份认定、如何申报等问题。对此,朱富美表示,监察院将会由财申处与主管机关研议相关可具体落实的办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23日邀请监察院秘书长列席说明立法计划。江永昌表示,去年内政部曾函释:拟参选人如透过直播进行竞选活动,则该直播的“抖内”收入应视为政治献金,须依《政治献金法》申报。

但是,江永昌指出,在申报实务上,这会有数个层次的问题。第一,是比例的问题:一位拟参选人可能每天都有数小时直播内容,如果他进行了三小时直播、但只有三分钟在宣传自己,如何判断他的直播内容是否属竞选活动?

江永昌接着表示,第二个问题是捐款人的身份问题。政治献金法规定,外国人跟中国人不能进行政治捐款;但是直播“抖内”的收入,不论是透过国内外直播平台或第三方支付业者,似乎都没有对个别捐款人身份进行查核。拟参选人或受理申报的监察院,要如何确认“抖内”的都是本国人民?

江永昌指出,第三个问题是发生在直播收入与平台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分润。以直播平台为例,目前所采用的付款流程是将广告收益、“抖内”收益、频道会员等收入累计成一整笔后,再汇给直播主。监察院如何将这一整笔汇款的各项内容切割出来?申报时又该如何申报?

朱富美表示,监察院将个案认定。不过,江永昌直言,个案百百种,监察院是否有足够人力与时间逐案认定本身就直得怀疑;直播“抖内”已经是现在进行式,现在才开始累积个案经验、是否太晚?监察院现在应该要针对透过直播“抖内”而来的政治献金给出指引,让所有参选人都有可遵循的标准。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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