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 新桃换了旧符,控制日益严厉

——分析中青报事件引起的几个普遍误解

何清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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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7日讯】最近,《中国青年报》编辑李大同就该报新的考评方法发表的公开信,再度将中国政府控制媒体一事推至公众视野。

  外界通过这一事件看到了中青报社的内部控制特点:一是报社内部评价工作业绩的考核标准是让政府(其实就是官员群体)满意;二是报纸与主管单位的关系。有些评论(尤其是有些国外媒体)误将这几点当作《中国青年报》现任领导的独创。

  其实就事实而言,上述几条均非中青报面临的独特境地。这一事件的独特之处在于,中青报过去20多年来曾经有过一段追求成为真正媒体的辉煌经历,只是近几年随着中国政府控制媒体日益严厉,无法逃脱惨遭阉割之命运。于是先有卢跃刚,继之有李大同等不想成为“喉舌”的人站出来,公开反对这些“喉舌标准”。因为李而亮制订的“喉舌标准”确实将中国媒体披上的那件“舆论监督功能”的外衣剥得干干净净,因此也将媒体从业者勉力保持的那点自尊撕得粉碎。

  在中国,任何一家正规一些的媒体,都有一套用于内部计算工作量的考评标准,这些考评标准毫无例外都有很强的政治色彩,行政级别越低的媒体,考评标准的政治色彩也越重。考评标准的主要用处是鼓励记者写出“政治导向正确”的新闻,并计算工作量。这些“政治导向正确”的“好新闻”,固然让政府(官员)满意,但未必就让读者喜欢。这几年,中国有哪家报纸开会不是天天讲“要提倡政治家办报”、“要弘扬主旋律”?──这里的“政治家”,并非西方意义上的“政治家”,指的就是视服从上级精神为“天职”的政治庸人;而“主旋律”就是“党的意志与党的声音”这一老说法的与时俱进之表述。

  至于团中央与中青报之间那种“老子与儿子”的关系,其实只是将政府文件堂而皇之规定的“主管(主办)关系”用难听一点的说法表达罢了。这也不是中青报与团中央独有的关系,中国每家报纸杂志都有主管单位。在中国政府管理媒体的手段当中,最重要的手段是对新闻媒体实行“批准登记制”,由新闻出版总署(或省直辖市的新闻出版局)行使审批权。

  与西方民主国家不同的是,中国的新闻媒体“批准登记制”的独特之处在于,对办报人资格设置了种种限制。最重要的一条是任何传媒都要有主管部门和主办部门。《报纸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创办正式报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确定的、能切实担负领导责任的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而这些“主管单位”必须是属于党政系统的“党委、政府、工会、青年团、妇联”的组织,非此类组织连申请资格都不具备。

  这种主管与主办关系先天性地决定了两点:第一,传媒确实与主管单位是管与被管的关系,亦即“老子与儿子”的关系。传媒负责人如果公关有术,这位“老子”对“儿子”的管理就松懈一些,“儿子”在取得“老子”信任的情况下,自主权也就大一些。第二,中国是个人治国家,主管部门负责人的水平也就决定了管理的水平。团中央以前主管中青报的负责人可能相对要开明一些,有时能够帮中青报撑撑腰,所以过去中青报还能批评一下地方政府与官僚的违法违规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中青报就不是团中央这个主管(或者主办)单位的“儿子”了,只能说“老子”是明白人,“父子关系”和谐一些。

  现在,遇到李而亮这种党文化熏陶出来的思想僵尸,中青报办报的回旋余地就越来越窄,作为“儿子”的行动自由也就越来越小。可以说,中青报的命运与近两年胡锦涛正式就任总书记后,对自己的“龙潜之地”特别在意有关。李而亮奉命镇守这块“宝地”,他努力揣摸上意制订出如此规章,只能说行动过急失当,管理水平有限,但不能说这是他违背了党的意志所采取的个人行动。

  李大同们的反抗是悲壮的。但有这种刑天式的反抗,总比大家集体堕落成为侏儒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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