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研究扩大旅游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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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5日讯】旅游事务署发言人24日在回应关于传媒查询扩大旅游业赔偿基金保障范围时表示,现阶段需要仔细研究扩大赔偿基金的保障范围所涉及的考虑因素及影响。

旅游事务署已邀请香港旅游业议会因应行业现时运作模式、责任、风险承担、成本、消费者保障等方面,研究扩大保障范围的可行性及影响。议会或有需要与航空公司及消费者委员会商讨。

议会亦会探讨是否有需要为购买机票订立行业指引,更清晰界定旅行代理商售卖机票的运作,包括收取订金的水平及出票期限等。

回应又进一步解释现时外游费用损失赔偿准则:《旅行代理商条例》订明,赔偿基金可为因参加旅行代理商的外游旅行服务而蒙受外游费损失的外游旅客提供高达外游费90%的特惠赔偿。该条例第 32A(2)条清楚界定外游旅行服务是由下列任何两项或全部构成:

(i) 在旅程中以一种运输工具提供载运服务,从香港开始,往香港以外的地方;

(ii) 在香港以外任何地方的住宿;

(iii) 在香港以外由旅行代理商所安排的旅游活动。

该条例亦订明赔偿基金是从上述外游旅行服务的外游费征收印花征费(印花税)而组成。现时的印花征费为每笔外游费的0.3%。

但由于现时市民惠顾上述单项服务时,是无须缴付任何印花税,因此不包括在赔偿基金特惠赔偿的保障范围内。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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