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油田维权人士冯秉先被判3年

人气 3

【大纪元1月5日讯】(美国之音记者:海涛2006年1月5日香港报导)陕西地方法院判处油田投资人冯秉先3年徒刑,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冯秉先是代表陕北油田私人投资者出面同政府交涉而在去年夏天被捕并在年底出庭受审的。

陕北靖边县法院星期四上午做出了判决。冯秉先的辩护律师莫少平证实了这个消息:“冯秉先判了3年实刑。另外两人是判了两年缓刑3年。就是这样的结果。”

*法庭公开宣判未通知家属*

冯秉先的未婚妻曲建平和冯秉先的儿子冯彦伟就在靖边,但没有得到法庭开庭宣判的通知。曲建平说:“今天早晨八点半,就把人带到法院审判大厅公开判决的。但是,说是公开判决,都是他内部的人。我们家属都不知道。我跟冯彦伟觉得,今天该判决了。我们想到法院去看看,结果,一看,法院周边两个大门都锁着,周边都是警车在戒严。我们问他,他说法院不上班。后来,冯彦伟想办法跟别人进去了。进去一看,走廊黑压压都是警察,二楼审判大厅灯亮着,就推门进去了。发现里面坐得满满的,都是人,人家已经开始宣判了。”

冯秉先今年60岁。他出生在陕北,长期在内蒙工作。1998年到靖边县投资开采石油。2002年陕西省政府发出收井的决定。2003年5月,油井被政府强行收回,冯秉先和其他投资者走上了维权之路。

2005年7月26日,冯秉先应约前往武汉接受一个自称是中央电视二台“经济与法”栏目记者刘波的采访,到了约会地点被榆林警方逮捕,同日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靖边县检察院批捕。12月26号靖边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这是冯秉先第二次被捕了。早在2003年7月22日在北京被榆林警方逮捕过。那次被关押35天后获释。释放后,冯秉先继续从事维权行动并赢得了陕北油田私人投资者的信任。2004年7月被推为主要维权代表之一。

莫少平和曲建平都说,他们将为一审判决而提出上诉。

*检察长法院院长参与收回油井工作*

记者给靖边县检察院主管冯秉先一案的检察长王明朗打电话,他说,这事应该给法院打电话。记者给主审法官李金成、法院院长杨桂林还有主管刑事的副院长打电话,不是忙音,就是没有人接。

不过,冯秉先未婚妻曲建平和律师莫少平都强调,他们在辩护词中以及在许多场合都指出,杨桂林和王明朗都直接参与了收回油井的工作,所以,在此案中应该回避。但是,曲建平证实,这些人从头到尾都参与了此案,甚至在宣判的现场也能看到他们。

相关新闻
听众评论汕尾镇压事件(1)
殴打维权人士赵昕的四名嫌犯被抓
张耀杰:赵昕印象记
吴玉琴:为人权、自由、民主而不懈努力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