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情四起 中共审议《突发事件应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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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文华综合报道)6月24日,中国国务院正式将《突发事件应对法》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该草案首次以法律形式赋予各级政府以合法的强制手段,用以处理包括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在内的各种突发事件。

灾难事故频频爆发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突发事件应对法》是由《紧急状态法》演变而成。在专家建议下,目前提交人大审核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涉及的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类,并不再考虑紧急状态法。

自从2003年的SARS疫情以来,中国国内各类突发事件频发。据参与起草该草案的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介绍,2003年,中国因生产事故损失2500亿元、各种自然灾害损失1500亿元、交通事故损失2000亿元、卫生和传染病突发事件损失500亿元,以上共计达65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损失全国GDP的6%。

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突发事件561万起,造成21万人死亡、175万人受伤。全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550亿元。

2005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更加触目惊心。事故灾难方面,全国发生各类事故717938起,死亡127089人。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34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7%。其中煤矿事故58起,死亡人数上升66.6%。11月发生的松花江水体污染事件,造成哈尔滨这个人口数百万的城市停水四天,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首次。

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秋冬时节,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再次降临。短短一个月时间,内蒙古、安徽、湖南、辽宁和湖北等地先后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更为严重的是,在部分地区出现人感染禽流感,幷出现人传人的现象。

每6分钟爆发一次大规模群众抗议

社会安全方面,据海外媒体报道,目前全球民众抗议示威发生次数最多的国家,就是用暴力和谎言维持了56年的中共当局。

据公安部对外公布的统计数据表明,2004年大规模民众抗议示威74000多次,参与人数逾376万,即每7分钟发生一次,;2005年大规模群众示威增至86000次以上,也即每6分钟就发生一起大规模群众抗议,中共面临的“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可谓持续不断,防不胜防。

令人关注的情况是,大多数抗议事件的起因都是当局不恰当的行政处理及公务员腐败的不正之风。如2005年12月6日发生广东汕尾流血事件就是个典型例子。

早在半年前当地居民就开始要求对发电厂建设用地进行补偿,但当局不予理睬。居民进行抗议示威之后,市政府动用3000多名武装警察和战车、装甲车,朝示威队伍开枪,结果导致20多无辜村民惨死。

2006年6月11日,深圳警察演习场上冒雨观看的民众。(Getty Images)


草案使强制措施合法化

2005年,中共用汕尾流血事件类似的处理方式,处理了2005年4月的浙江东阳事件,十多名示威群众被警察夺去了生命,6月的河北定州,11月的四川岳阳镇,12月的四川雅安万人示威,都导致了数十人死亡。

于是在新制定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明确规定,政府可依据该法采取下列强制措施:

如:“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等”

草案还强调,“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的”,将“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海外人士分析称,即将通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无疑是中共加强暴力专政,维护其危机统治的“救命”措施,是为了使其暴力镇压合法化的欺骗行径。中共不从根本上解决引发各类危机的根源,光靠强制暴力是不可能有效解决突发事件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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