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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胆小男扫墓引森林火灾 判刑加赔钱

【大纪元7月1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三日电)据报导,江西一名男子胆小怕鬼,却独自去扫墓,在点燃冥纸后匆匆离去,结果引发森林火灾,一审被法院判刑四年半,还要赔偿人民币近十八万元。

中国法院网今天报导,四月五日清明节,二十五岁的葛志经从外地回乡给父亲、爷爷、奶奶扫墓。他胆小怕鬼,扫墓前内心恐惧,母亲嘱咐如果害怕就叫人陪,但他最后还是独自前往。

葛志经的祖坟周围墓地较多,树林较密,风又大,刮得树枝孚孚作响,恰巧整个墓区只有他一个人在扫墓,他感到十分恐怖,于是仅用两分多钟的时间,不等冥钱烧灭、鞭炮放完,就丢下糕点等物品匆匆离开。

由于风大,冥钱被风刮到杂草丛中,引发墓区山上的湿地松等树木被烧毁。案发后,村民上山打火,葛志经当晚潜逃,四月十一日被江苏常熟市警方逮捕归案。

经鉴定,该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九百多亩,受害林地面积八百三十亩,经济损失五十五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葛志经在清明扫墓时疏忽大意,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引发森林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被告人失火后不参加扑救,且逃避处罚,事后也未进行经济赔偿,对此依法可酌情从严处罚,同时还应对两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十二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葛志经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永丰县七都乡蹄洲村委会森林火灾经济损失一万元,赔偿佐龙乡五石村小组森林火灾经济损失约十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