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8月2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8月2日报导) 香港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男子,用滚水烫伤母亲致死,被高等法院判处感化令三年。
其间,该男子需要根据感化官指示,接受治疗,以及住在固定居所。
法官伦明高宣判时指,48岁的被告患上精神分裂症十多年,要独力照顾暴燥及顽固的年迈母亲,是一个可以预见的危机。被告事发前没有依时服药,容忍力较低,考虑到被告没有案底,本身是良好市民,加上家人愿意日后照顾被告,因此判处被告接受感化。
事发去年八月,被告与76岁母亲发生争执,他以滚水淋向母亲,令对方三成皮肤烫伤,留院两日后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