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少江:中央政府杀鸡吓猴推行宏观调控

胡少江

【大纪元8月20日讯】八月十六日,温家宝亲自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内蒙古新丰电厂专案违规建设和重大施工事故作出处理。除了对七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送交司法部门法办外,还责成对专案违规建设负有领导责任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杨晶以及副主席岳福洪、赵双连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

内蒙古新丰电厂建设项目是在二零零四年四月开工的。项目的主体是两台三十万万千瓦燃煤机组,工程总投资约为二十八亿九千万人民币。按照国务院处分决定的说法,这是一个“越权审批、违规批准征地、虚假申报、突击建设、违反招投标程式”的“六毒俱全”的专案。更加上项目开工一年后,该专案的汽轮机主厂房发生坍塌事故,导致六人死亡,八人受伤。

处理违规专案和惩罚重大事故的责任者理所当然。但是为什么在此项违规建设发生两年和伤亡事件发生一年以后,中央政府才大张旗鼓地旧事重提,作出涉及众多省级高官的处分决定呢?这是因为,中央政府为了加强宏观调控,多次三令五申制止地方启动大型建设项目,但是收效甚微。于是,这次专门挑出内蒙古作为典型,杀一儆百,以此向各路地方诸侯表明中央政府保证其政令畅通的决心。

中国经济过热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国民生产总值连年以百分之十以上的超高速度增长,环境、能源、原材料等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经济结构长期扭曲、经济效益等不到提高。这样的增长不仅无法持续,同时也无法提高企业和国家的长久竞争力和真正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在这样的情况下,通过宏观调控来恢复理性,本来不是一件坏事。问题是,为什么在时隔数年之后,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仍然得不到基层政府和企业的回应,从而使中央政府处在这样一种令不行禁不止的尴尬处境之中呢?

这主要在于中央政府的大多数宏观调控政策师出无名。本来,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项目建设的成败与否本来是投资者自己的责任。如果宏观经济出现过热的情况,中央政府应该通过财政和货币政策等手段来进行间接的调节。这也就是赵紫阳在八十年代提出的“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模式。例如,如果投资过热,中央银行可以通过提高利率的方式,提高资金使用的成本,迫使那些效益不高的项目推出,从而导致资金需求的减少。

这种由市场作为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媒介的做法,可以为各类不同的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条件。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能在这样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企业,一定是有效益的企业。

但是,现行的宏观调控政策却是以直接控制为主。中央政府直接出面审批建设项目。这种恢复计划经济的做法,不仅不科学,而且也不公道。例如,在不少行业,尤其是在电力、通讯、航空、能源开发等领域,中央政府管辖的企业具有垄断地位。这些中央企业享有高额垄断利润,却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和向消费者提供有竞争力的服务。正是在这些行业,中央政府对新上项目的审批最为严格。这就难怪地方政府和民间企业抱怨,中央政府是借宏观调控之名、行维持中央企业的行业垄断之实。

当然,中国经济处在转型过程之中。国家进行间接调控的现实操作会十分复杂。尤其是在大量国有企业和金融中介的动力机制问题没有得到份本解决的情况下,有些间接调控的政策可能会失灵。但是,无论如何国家也没有直接决定项目能否上马的道理。你又不是所有者,又不对企业的利润和亏损承担任何责任,你有什么权力来代为企业作出投资决定?更何况你自己还有利益卷入其中,你如何能叫地方政府和企业心甘情愿接受这种不公平的调控?

宏观调控的政策既然师出无名,于是只有通过中央政府的权力来强力推行。不错,地方的各级官员是由中央来任命的,这正是中央政府拿内蒙古领导人来杀鸡吓猴的本钱所在。但是中国的社会结构毕竟已经多元化了,各级官员不仅有着地方的利益需要维持,而且个人也常常能从项目建设中得到不少好处。在这种情况下,采用强力来维持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做法的成本恐怕只会越来越高,效果只会越来越差。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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