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横舟:小民警挑战警察官僚体制

水横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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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2日讯】从小酷爱写作、读书,六年前创办地下文艺刊物〈水沫〉的湖北交通警察吴幼明,近期成了众多大陆网民的关注焦点。今年初以来,他分别在互联网和报章上发表了〈交警为什么热爱罚款〉、〈罚款任务猛于虎--一个民警对罚款任务的反思〉、〈活人上户难,死人不销户〉等多篇文章,揭露警队工作及体制的流弊,并提出改革建议,可是这样温和的个人抗争行为,仍不见容于专制的中国社会,当局正以非法出版和发行的罪名,对吴幼明采取行政处分,支持他的网民都担心当局还会有进一步打击报复行动。

埋首读书境界升华反省自己

现年三十二岁的吴幼明于九四年开始任职湖北省黄石市的巡警队,他形容自己性格反叛,高中时为躲避老师的管教,一度逃课在外头看书,高考后便无缘升读大学。当警察也并非自愿,只是父亲认为警察因工资稳定、福利好,便替他报名,刚入职时感觉还不错,以为是很正义的工作。上班不到两个月,老民警便带着他们一伙新丁到街上向违规摊贩收取罚款,并表明罚款是警队的收入来源。之后为了争取表现,吴幼明一早就去巡街,每天都能收到一百多元罚款,一千五百元的月任务经常超额完成,很快便成了创收的骨干。他认为那时想法单纯,领导叫做什么就做什么,日子过得也轻松简单,公余就埋首书堆和写作,他在《小说界》、《大家》、《天涯》等刊物都发表过文学作品。

转变始于一九九九年,那时吴幼明正处阅读和文学创作的高峰期﹐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想、卡夫卡笔下“现代人的困惑”、贝克特荒诞又洞察现实的戏剧等大量的外来知识与哲学思想,使他开始重新审视人生,思考社会问题。他悲哀地发现自己已变成权力滥用者,更令他感到羞愧和荒谬的,是他曾抓错人打错人,但因为自己是掌握权力的执法人员,受害人往往要忍着伤痛,带同礼物来向他道歉。吴幼明对工作的抵抗情绪逐渐升温,他一方面自资创办地下文艺刊物《水沫》,并参与独立电影制作,借此开拓心灵空间;另一方面在工作上采取不合作态度,先是不完成收取罚款的指标,继而多次与上司正面冲突,批评交警大队以克扣工资的方式来对付没有完成罚款指标的交警,是全无法律依据。

质疑经济利益出发的执法动机

但吴幼明的不合作抗争未能奏效,在去年五月至九月,他被扣考勤工资累积达八百多元,他曾向上一级的官员投诉,甚至在去年十二月具名去信黄石市公安局长和党委书记,痛陈警队的管理滞后和失误,但没有得到回应,反而发信后不久,他便被调派到偏远的乡郊派出所驻守。他于是在今年一月把信件在网上公开发表。吴幼明指出:“哪怕我就是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公安机关能非法罚我的款还不给我罚款收据吗?能面对一位公民的申请复议信不闻不问吗?这哪儿还谈得上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完全是一群冷漠和高高在上的官老爷。我在网路上公开这些事实,动机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我个人的权益。让罚款任务这个词成为公共话题,让更多人来讨论此事的是非对错。”

吴幼明此举获得不少网民和同僚的支持,称赞他有良知有胆识,并引来媒体的采访,他在随后发表的文章表示:“每一个小人物也有他的尊严和梦想,我以前就像《功夫》里周星驰演的小混混一样,在体制内没有个人思维的随波逐流。但是当我的思想由量变引起质变,由渐悟到顿悟后,我就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盲目的服从领导,对领导们的违法命令我必须勇敢的站出来反对,依法拒绝执行。我没有因为众多网友的支持就以为自己真的变成了英雄。我个人的力量很微弱,但重要的是提出问题,正视这个问题,问题才有可能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参与下得到解决 …… 难道要让罚款任务问题成为公安机关的体制顽症五十年不变吗?难道这种从经济利益出发的执法动机还谈得上是执法为民吗?还能保证公正执法吗?我希望有更多的同行们也能勇敢的站出来说话,提出你们的真知灼见,集中群众的智慧去解决这个跨世纪的体制难题。”

留在警队做个不合作的警察

事后吴幼明获发还被克扣的工资,但很多朋友都担心吴幼明今后的处境,劝他离开警队,但吴幼明认为,既然迈出了这一步,那么留在警队内做一个不合作的警察,将更有意义。他说:“如果因为我说了真话而遭到开除,我将感到光荣。”

到了八月中,吴幼明投函《南方周末》,以自己在乡郊派出所工作的亲身经验,详细分析了现行户籍制度的流弊,指出很多死亡村民未销户,活着的村民未上户的不正常现象,主要是不合理的制度使然,这不但影响人口资料和治安管理,同时会带来了很多严重的社会问题。

吴幼明在文中批评公安部门因为父母没有缴纳计划生育部门的罚款而不给孩子登记户口,是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政治权利,那些没有合法身份的“黑人”没法参加高考、报考公务员、办企业、结婚 …… 将如何生活下去?但这个体制难题竟长时期得不到解决。而中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看似严密无比,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是漏洞百出。比如大毒枭刘招华化名李森青找某村干部出了份假证明,然后以被招商引资的商人名义合法的迁入了广西全州镇。此外还发生过很多杀人犯顶替他人身份参军、参警来逃避法律惩处的案例。

文章在《南方周末》刊出后,吴幼明就收到黄石市新闻出版局的行政处罚通知书,指他自二○○○年四月以来,未经批准擅自以“水沫文学社”的名义出版《水沫》刊物十四期,当中夹杂有违禁内容,其间并将部分刊物通过广州、北京、兰州的一些书店,以及个人直销方式违法经营,当局将会对他采取行政处罚,包括罚款二万元,及把四十六本《水沫》充公。吴幼明已即时要求举行听证会提出申辩。

当局今次只以较轻微的罪名来惩处吴幼明,看来是基于他在文艺圈颇有名声,而且行文有理有节,并未爆出警队内令人瞩目的严重贪污渎职恶行,但吴幼明的可贵,也是当局感到可怕之处,是他敢于站出来挑战上级权威,并公开讨论内部错失,打破基层公务员唯唯诺诺、得过且过的处事模式。专权者向来极度痛恨那些胆敢公开内部矛盾的自己人,绝不会容忍这种作风蔓延,吴幼明今后何去何从?无疑会面临更大的考验。

转自《开放》2006年9月号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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