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谴责政治审判维权人士郭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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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5日讯】法律维权人士郭飞雄(原名杨茂东)于11月14日因“非法经营罪”被广州天河法院判刑五年,罚款四万元人民币。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对当局在证据不足和调查过程极尽不公的情况下仍对郭飞雄政治审判表示强烈谴责。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主席何俊仁律师说:“这样的判刑显示中国人权状况的倒退,而且这明显是一次政治审判。在完全欠缺证据的情况下,郭飞雄却仍被如此重判,实在令人怀疑法庭量刑的准则。这又再一次证明中国政府违反当年申办奥运时对改善人权的承诺,我们相信对郭飞雄的判刑只会令中国政府的国际形象更差。”

郭飞雄去年9月14日被广州公安拘留,被控以“非法经营罪”,他被指控于2001年在辽宁参与编辑出版揭露沈阳市政治丑闻的《沈阳政坛地震》一书时,“虚构”法律纵横出版社, “盗用”《化学试剂》期刊的刊号,“指使”他人对该期刊进行排版、制作封面、内文印刷胶片后交付印制,并“指使”他人托运至沈阳等地销售。但据郭飞雄于今年7月9日在法庭上自辩时指出他只有参与该书的编校工作。(见“杨茂东(郭飞雄)被控非法经营案的法庭自辩词”:http://www.chrlcg-hk.org/?p=153)

而郭飞雄的律师莫少平和胡啸亦在辩护书中指出广州公安一直没有充份实质的证据指控郭飞雄参与所谓非法书刊号的问题。(见“郭飞雄案件一审辩护词”:http://www.chrlcg-hk.org/?p=152)

今年二月期间,郭飞雄被广州公安以进一步调查为由把他押送至沈阳关押,至五月被带回广州,郭飞雄向其律师投诉他在沈阳被关押期间被刑讯逼供。自去年九月至今年五月被正式起诉长达半年期间,郭飞雄一直是零口供,检察院两次以证据不足退回公安侦查,在5 月14日检察院正式起诉,至5月25日郭飞雄其中一位代表律师胡啸去天河区法院阅读卷宗之后,指出案卷材料里面有一份杨茂东本人的有罪供述,对出版《沈阳政坛地震》一书的经过作了详细的供述,这和之前长达半年的零口供,形成了巨大的反差。直至今年7月9日广州天河法院开庭,当天审判无结果,7月26日法院通知郭飞雄妻子张青天河区检察院要求补充证据延期两个半月,其后于今年10月12日,张青又获悉天河区法院要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将此案再延期审理一个月。

郭飞雄妻子今年8 月14日致公开信予国家主席胡锦涛时亲述,郭飞雄在被关押在广州第一看守所期间曾多次向他的律师投诉被车轮战连续审讯13个日夜,被手脚穿插定镣在床上 42日,被戴上脚镣100多日,并曾被拔头发、搔痒连续侮辱20多日。郭又向律师胡啸表示他在沈阳关押期间,办案人员曾有一次用高压电棒电击他的男性生殖器,委托律师控告有关部门。(见“郭飞雄妻子张青致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的公开信”:http://www.chrlcg-hk.org/?p=167)

郭飞雄在2005年为广东番禺太石村村民提供法律协助指控当地怀疑贪污的官员而成名,但他却因此而被逮捕超过三个月,其后,他于去年不断受到不明人士的袭击和骚扰。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2007年11月14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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