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389:庇护批准者申请调整身份仍需豁免非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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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6日讯】问题389: 我是从中国大陆使用假护照入美的,入境后被监禁,后提出政治庇护。在审理过程中我同另外一位申请庇护的女士结婚。不久她的庇护被批准了。这样我就撤销了我自己的庇护申请。现在I-130已批准,I-485马上面试,我很紧张,应注意一些什么吗?

解答: 你的政治庇护是在逐境过程中的申请,在撤销申请后,逐境程序井没有关闭。所以,你要首先得到一个法官终止逐境答7b序的命令,移民局才能审理你的I-485申请 。另外,你是使用假护照入境的,这是造假行为,是阻止你拿绿卡的一项内容。你必须申请豁免,用I-601表并交申请费。如果在申请I-485时没有交I-601和申请费,面试时要准备好。

因为你的I-485申请是基于作为派生庇护受益人的申请I-730/I-485,那么同I-130/I-485一样,移民官会仔细考虑你们的婚姻是真还是假。所以你要做好分隍7d问话的准 备,对婚姻前和后的生活的细节要知道的很清楚。我发现大陆人谈话喜欢用非常模糊笼统的字眼和概念,并对年限记不太清,一会儿2002年,一会儿2003年,“也可能是2004年,搞不清了。”这可不行。

婚姻面试无外乎问以下三大类问题:

(1) 你们对“对方家庭及成员”的了解程度;
(2) 你们家庭住房的布局,家俱,用具等的了解程度;
(3) 你们过各种节日的庆祝活动,礼品等等。(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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