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神韵《烛光》感人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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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2日讯】(希望之声记者采访报导)台湾著名律师童文薰在慕名观赏神韵艺术团的演出后表示感触很深,过程中甚至感动的掉泪,同时演出内容也让她对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思考,感到中华文化应该被保留与发扬。

童文薰谈到,演出剧码中的《烛光》展现了法轮功修炼者对于真善忍信仰的坚持,和不畏中共暴政的大忍之心,让她感动的流下眼泪。此外,童文薰也对中共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无法理解。 连接收听

童文薰:“让我很让感动的是那个独光,看了就忍不住就掉眼泪,因为一个修炼只是纯善的,他要去追求一个真、善、忍,做好人,做真事,中共这样一个政权居然要迫害这些人,留下那些遗孤没有人照顾,看了就蛮有感触的。”

童文薰指出,表演节目传达了中国传统的道德观与善恶有报的思想,使得她对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有了更深一层的思考,认为道德必须先于法律才是正确的作法。

“法律没办法箝制人心,因为人如果一心要作恶的话,法律是没有一点用处的,犯罪的人在犯法的当时,他根本认为他是可以逃脱的,那事实上他就看不到另外的一面,因为他看不到真相是善恶终有报,终是要算这笔账的,所以他就敢为恶,所以人应该要有心法的约束,而不是靠外在的法律。”

“法律万万条,你一直去规定很多的条文,你反而让人更更模糊了,好像我用最低的法律标准我就可以过关,那我就符合最低的法律标准就好了,我何必去高唱道德标准。事实上,道德经讲说,德失之后才会有法这些东西出来,所以是一层一层向下降了,已经沉沦了的结果才会有法律,很多人都讲究法治社会,事实上法治社会是不应该被讲究的,道德才是应该被讲究的。”

对于神韵艺术团如此致力于文化的传承,童文薰感触良深。她也同时强调,中共并不能等同于中国与中华文化,期盼台湾社会能继续承传正统。

“其实中共不等于中国,我不喜欢这个政局,但是我不应该放弃这个中华文化,中华文化我们是以正统自居的,我们为什么要放弃中华文化?所以看到这场表演感触很深,还是有一群人努力,而且是民间团体他们努力在做这件事情。”

童文薰律师同时具备台湾与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也是台湾专利代理人。她曾任职于台湾著名法律事务所,并担任美国全友电脑公司法律顾问。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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