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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外银直接设立子银行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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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梁世煌/台北报导〕外资银行银行纷纷相中本国银行进行并购,金管会加速国内金融整并及金融国际化,于昨天通过“商业银行设立标准”修正草案,未来若有并购本国银行需求的外资银行,除了可直接申请设立子行来进行并购事宜外,免除一般商业银行申设时必需的过程及手续。

不过,金管会强调,上述条款仅限有意并购国内银行的外资银行,否则外资银行申设子行仍须比照一般规定办理。

根据“商业银行设立标准”的规定,外国金控公司在台湾申请设立商业银行(子行 ),必须经过有关公开召募、公布招股章程及召开发起人会议、创立会议及股东会,甚至在营业前还必需完成电脑连线及模拟营业等程序。

不过,为了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参与我国金融机构的并购,金管会表示,外资金控公司除可采取公开收购外,成立子行并购本国银行亦为可行的方式之一。因此,对于为了并购其他本国银行而在台成立子行的外资金控公司,其子行成立的程序不适用上述公开召募等条款(商业银行设立标准第三、七、八之一、十二条等等 )的规定所限。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东企、花企、中华银等银行最快可望在4月份完成公告招标,金管会表示,有意竞标的外资金控公司可以先行完成标购作业,待确定得标后再来进行成立子行的申请即可。

银行总数 不会增加

金管会强调,由于上述条款仅限有意合并或概括承受本国银行的外资金控公司,等于是成立一家新的外资金控子行后,就会有一家本国银行被并购,因此在新修正草案实施后,国内金融机构家数总额并不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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