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信箱】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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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7日讯】康州黎先生问﹕

我和太太和儿子于1991年初移民进入美国﹐由于无法适应新的环境和生活﹐于1991年11月夫妻俩决定让16岁的儿子留在美国读书并委托亲戚照顾﹐我们返回原居地香港生活﹐回到香港后﹐到了美国移民局香港分处办理放弃美国居留权的手续﹐移民官并收回了我俩的绿卡。

我和太太之后申请了10年有效的美国旅游签证﹐我们也曾经进入美国探望儿子和旅行﹐每次都大约1个月就回香港。2006年孙子出生﹐我们进入美国帮忙和照顾﹐而且我和太太也上了年纪﹐也需要儿子的照顾﹐我们决定留在美国生活﹐我儿子已成为美国公民。

请问﹕我们是否可以重新申请绿卡﹐曾经放弃绿卡是否影响现在的申请﹖

答﹕ 你夫妻俩可以重新申请绿卡﹐曾经放弃绿卡不影响现在的申请﹐但是必须注意﹐由于你们与普通的绿卡申请人有不同之处﹐即是曾经拥有绿卡又放弃绿卡﹐移民官处理你们的申请时将会把重点放在你们现在是否真的愿意居住在美国﹐你们必须把以上提到的事实加以解释﹐一旦移民官担心的问题解决了﹐你们符合绿卡申请的其它要求﹐如﹕经济担保达到标准﹐没有任何的不良和犯罪记录﹐通过移民局的安全检查﹐你们的绿卡申请将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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