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冤民绝食记事-致胡佳爸爸妈妈两位老人家

“上海冤民绝食声援书--与胡佳共受难”第二个绝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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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6日讯】看到关于“李劲松2007年12月29日晚与胡佳妈妈及胡佳爸爸两位老人家的谈话摘记”(以下简称谈话摘记),上海冤民颇感担忧。在此我们想和俩位老人说一件事。

2006年2月中旬,上海维权领袖陈小明先生等人公开了上海访民参与高智晟发起的绝食抗暴活动后,他和其他几名访民被上海警方非法关押并抄家。此后约有 170个访民相继遭非法关押或软禁。据维权网报导:

此后陈小明有几个月音讯渺无,直到4月底、5月初,上海警方才承认他们关押了陈小明, 说他已被警方监视居住。家人还被告知,陈小明当时被关押在一家旅馆内, 没有人身安全问题, 但因涉及国家机密,警方说不能告知详情, 不能让他与家人见面。

陈小明在3月期间被关押在旧卢湾区警察分局食堂仓库内。当时关押在隔壁的访民分别在3月6日半夜、3月26日早上及中午听到他呼喊“救命!救命!”的惨叫声。此后再没有有关他被羁押期间的具体消息。

他身患乙肝疾病,在看守所和后来转到监狱期间未得到警方和狱方许可让他与家人见面、让他得到及时检查和治疗,从2006年2月15日起至2006年10月期间, 陈小明被剥夺了会见律师的基本权利。 当局有5个月没有出具任何关于他的拘留的法律文件。

2006年7月,公安局才给了家人出示了一份拘捕通知书,上面说陈小明被逮捕的罪名是“泄露国家机密”。 第一位受委托的律师到卢湾区看守所要求会见被告,被警方拒绝,理由是此案“牵涉国家机密”。在第一位律师干预未果后,家人后来又为陈小明委托了第二位律师。在此期间,陈小明被指控的罪名被几次改动,当局从来没有给家人出具足够的正式文件说明案情进展。至于律师见过陈小明多少次、有没有会见记录,家人均不清楚。

2006年10月以后,家人通过律师得知,对陈小明的指控已经改为“寻衅滋事”罪,到12月,被控罪名改为“扰乱法庭秩序”罪。检方提出的犯罪事实是2004年陈小明代理另一位上海活跃维权人士毛恒凤的案件时“扰乱法庭”。

2006年12月8日,陈小明被当局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开庭审理,2007年1月9日法庭宣判,判处陈小明两年徒刑,陈小明不服,提出上诉,3月20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原判。

2007年4月2日,在他被捕一年零两个月后,家人才获准第一次探视陈小明。 在与家人说话时,家人发现他很虚弱,想了解他的病情,但看守警察不允许他多讲话,当他谈及自己病情加重和关押期间受虐待时,在场的狱警好几次打断他,阻止 他向家人讲述细节, 有一次甚至强暴地动手按下他的颈部, 使他无法继续说下去。

家人表示, 陈小明本患有肝炎,4月那次获准探望时,他显然病重、疼痛难忍,无力说话。家人和他本人都向狱方提出要求,请医生检查病状,或保外就医,都未获准,此后, 家人又多次写信,没有得到狱方的回音。家人给他送去的药品,也被狱管拒收。狱方只是让他验过一次血,但是化验结果也没有通知他和家人。

我们现在从各方收集到的信息是,2007年4月4日,陈小明由上海卢湾看守所转到青浦看守所,再被转到属于上海的位于安徽皖南的白茅岭监狱,后因病情恶化被送到上海提篮桥监狱医院。该医院见他不省人事,两天后才通知陈小明家人其病重,家人立即赶去探视,却遭到狱方拒绝。几经波折,家人联络了有关负责部门, 才获准探望陈小明,家人随即提出保外就医,但狱方表示有手续要办。

直至6月29日才终于批准申请保释陈小明。此时陈小明已经病危、身体非常虚弱,时而大量吐血,无法说话。据家人形容,见到的陈小明肚皮很大,肝脏腹水,人极其消瘦,皮肤也严重脱水。家人立即将其送往上海中山医院,医生检查后说他肝脏生有肿瘤,已经进入晚期,根本来不及抢救。此外,陈小明身体各部位还有一大块一大块紫色瘀伤,显然他在被关押期间遭到了严重殴打。

2007年7月1日,陈小明从监狱被放出就医两天后,在上海中山医院大量吐血不止,于晚七点半左右去世。7月7日被火化。而他的死讯是7月11日由体制内人员传出来的。

陈小明从2006年2月14日,被非法秘密关押直至最后被迫害致死,这个悲愤的事件给我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教训。撇开上海暴政的残忍,撇开外部救援的某些局限,今天不得不公开一个圈内周知的被长期对外忽略的重要因素之一,那就是来自陈小明家庭的原因。

陈小明先生与妻子沈钟萍关系长期恶化,请看去年相关报导:

被上海帮残酷折磨近1 年半的上海维权人士陈小明于今年7月1日在监狱被彻底灭口的事实。陈小明生前是上海拆迁户主要的公民代理人之一。由于他特殊的家庭背景,使他直接掌握有大量关于韩正、刘云耕等人非法圈地、腐败 的罪证。据陈小明生前透露,韩正任卢湾区区长期间,非法炒买地皮房产及为上海局级以上干部和老干部赶末班车分福利房以收买他们时(注:位于上海斜土路瑞金南路的“瑞南花园”商品房即是市政府的福利房房源之一,时任上海市政府付市长的谢丽娟和现市政府发言人焦扬等人在当时还未动工建造“瑞南花园”前就都分到 手了。据传,谢丽娟在事后因怕出事又退掉了此套房)。陈小明的妻子沈钟萍是在区房管局专门负责配合做大小房产证,当时她为此加班加点获奖励加了二级工资。 由于她涉入较深,夫妻关系长期恶化,其外遇就是卢湾区政府官员名刘七德(刘七德是家中第七个儿子,原居住在打浦桥 316 弄×号)。沈钟萍和韩正两人原在一个区房管局、团委工作。陈小明的妻子在陈小明遭非法关押后直至今天的表现和反应,都是积极配合政府的。这些情况在访民圈子中是心照不宣的秘密。

陈小明的生父于2003年“9.30”事件前被动迁迫害致死的。至今未讨得公道。陈小明的母亲70多岁,中共党员,劳动模范。其继父80多岁,民主党派,老知识份子。两老为人历来低调、胆小。自陈小明2006年2月14日被非法秘密关押后,两老非常恐惧,且年老体弱,故他们的心态是长期处于恐惧、不支持、被动配合政府和警方的那种状态。认为“和共产党搞(即依法维权)是搞不赢的。”“家里又不缺这点钱,房子被抢了就让抢了呗”“ 陈小明是多余搞的,没用的。”“都是因为和你们访民在一起,陈小明才会被抓的。”等。平时也相信警方说的话,不愿与访民沟通信息。

当然作为家属,他们绝对想不到韩正政府和上海警方会要陈小明的性命!陈小明虽患有乙肝,然而他没别的病,且他家境较好,一贯注重保养,这使他平时的身体常态远比圈内同样患有此病的人要好得多,十分精神。一般的人就看不出他有什么病!所以没有人会想到,在1年半不到的时间里,陈小明竟然命归黄泉!这实在是应了高智晟说的“只有我们想不到的邪恶,没有他们做不到的邪恶”。 在1年半不到的时间里,陈小明先生没有得到亲友的有力有效的关注帮助而实际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 在一个没有法治的社会,一个崇尚依法维权的领袖、一个优秀的公民代理人可以因为某件事,在某一天被政府及警方非法关押,并在人间蒸发,然后只知道他的罪名 从“泄露国家机密”到“寻衅滋事”, 又从“寻衅滋事”到“扰乱法庭秩序”,当其走投无路的家人和朋友们在庆幸罪名从重走到轻,至少奥运后可以释放的时候,谁能料到上海帮已经向他伸出了死亡之手?!

“谈话摘记”使我们看到的胡佳爸爸妈妈两位老人家此刻的心态,联想到陈小明的母亲继父亲两位老人家当时的心态,也使我们联想到丁子霖女士的“请回到维权的 队伍中来”一文中传达的那种心态,怎不令我们深感忧虑!鉴于我们共同面对的扼杀人民讲真相的上海帮所制造的持续恶化的人权状况,我们要再次表达不能容忍灭绝人性残无人道的刑讯逼供!不能容忍2006年以来,临近奥运之际,在上海、在广州,在北京等中国大地上出现的人权灾难再次重演!

在此,我们急切请求胡佳爸爸妈妈两位老人家务必坚强面对现实,你们并不孤单。务必坚信胡佳天性善良纯真,朋友们有口皆碑,且受过良好的教育。务必坚信胡佳爱国爱民,没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动机,更没有“颠覆国家政权”的能力。并把这样的信念努力告诉北京警方和政府,告诉这个世界。这是两老能够做的也是应该做的。中国有了胡佳才有骄傲,你们拥有胡佳应该自豪。

我们急切请求胡佳爸爸妈妈两位老人家和上海冤民一起呼吁北京警方务必本着人性人道和法治的原则善待胡佳,确保其健康和生命安全!严禁任何形式的刑讯逼供! 立即释放胡佳,还他及他们一家的人身自由!千万不要像所有被非法关押的上海冤民的家属们和圈内的朋友们那样,在亲人或友人遭非法关押的最初时刻,总是习惯性的去猜测或埋怨:自己的亲人或友人大概是因为什么事做错了?过火了?什么行为又违法了?进而在行为上去默认警方和政府的种种栽赃和陷害。这不正是他们所希望达到的用惟恐天下百姓及家庭不乱来换取他们的压倒一切的稳定之杀鸡敬猴的目的吗?

最后祝胡佳爸爸妈妈两位老人家保重身体!我们希望无罪的胡佳平安走出看守所。希望他继续做一个好儿子、一个好丈夫和一个好父亲!我们相信胡佳无罪!

上海维权
2008年1月23日

附:上海冤民绝食声援书--与胡佳共受难

2008 年1月2日星期三在人民广场200号,上海访民议论纷纷:2007年12月27日下午三点左右,著名爱滋病、环保问题关注者和公民维权人士胡佳先生,被北京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多名警察闯进他的家中,切断所有与外界的联系,将他的妻子曾金燕和他们一个月的婴儿以及前来照顾产妇婴儿的老人带到一旁软禁,将胡佳带走。

胡佳之于上海冤民,知其名却少有相识者。

胡佳是佛教徒。

胡佳是一名身体瘦弱的乙肝患者,且已严重肝硬化,平时靠药物维持身体。他一直坚持在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之内致力于普通公民尤其是爱滋病患者的维权活动,而且主要是通过网络发表维权信息和维权言论。

在中国良心、人权卫士高智晟律师和郭飞熊(杨茂东)先生遭遇苦难失去自由,同时又遭到自以为掌握真理垄断正义的”同道人”的恶毒攻击与道德清算的情况下,仍挺身而出,坚持不懈地发出自己的声音,让世界了解了 2008北京奥运前中国人权的真相,及时为受难者发出呐喊求救。胡佳今年才32岁,却是他那个年龄段中少有的对当代中国和生活着的人民的苦难有着全面深刻了解、怀着深深同情、并勇于担当的人士之一。据报导,在北京严寒的冬天,由胡佳出资、齐志勇等人将20多件棉军大衣送到正在北京的上访人员的身上!

胡佳在网络上发出的最后一篇文章是于平安夜撰写的《上海市民维权的努力》,也一如既往注明“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监控的第 220天”和“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228天”。令上海市民感动和不安。

胡佳已经成为扎根于千千万万受压迫人民中的当代精英,是近两年来当代中国名符其实闻名于世的人权卫士!他是华夏民族的骄傲!这样的人是我们敬佩和信任的人。

上月初,“无国界记者”组织将“中国奖”颁给胡佳、曾金燕夫妇时表示,因为“这两位人权活动人士虽然被软禁在家中,但是他们继续尽可能让外界知道中国人民在准备奥林匹克运动会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害。”

值此胡佳以一己瘦弱身体为民族为受压迫民众承担苦难之时,上海冤民联系到自身的苦难遭遇,尤其是近两年中,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借口下,至少4条无辜生命命丧黄泉!被打致重伤者难计其数。近期遭非法关押、野蛮毒打的冤民仍持续不断。随着奥运的临近,上海冤民为生存抗争的前景必将极其黑暗!

我们感到,停止胡佳发声,就是停止我们冤民发声。胡佳的命运就是我们的命运。这也是近两年来我们依法上访、打官司所遭遇的政府黑社会暴力、甚至死亡的根本原因。当今社会胡佳们发出的良心公义的声音不是多而是太少了,不是杂音而是太珍贵了!

我们感到,胡佳之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就如同我们因合法上访而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涉嫌”非法集会、游行”罪,涉嫌”聚众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罪,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涉嫌”袭警”罪……只有我们想不到的罪名,没有中国警方造不出的罪名 --因为他们可以肆意编造罪名!胡佳代民发声成了北京警方的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上海冤民”结伴进京上访”成了上海政府的”结伙进京闹事”进而 衍生出五花八门的罪名具有一样的荒唐和反人民性。

我们感到,关押胡佳就是在扼杀中国的良知和希望!此时此刻,我们只要想到身体健壮的段惠民被一群警察野蛮毒打致重伤,还要被陷害非法刑拘劳教,活活折磨了 58天含冤而死,只因为他是一个维权者,只要想到陈小明是怎样一个鲜活的生命,在被陷害投入大牢后遭到了怎样的暴力,在1 年半不到的时间里被折磨到一句话都说不出便带着满身的伤痕咽了气,只因为他是一个维权者,……

只要想到郭飞熊和高智晟遭到的灭绝人性的刑讯逼供致5、 6处伤残,只因为他是一个为民众维权的工作者,我们的心就会颤抖……并充满愤怒。

基于良知和道义,为了优秀的中国人权卫士胡佳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中国人权卫士胡佳一家特别是他的刚刚生产 1个月余的妻子,刚刚来到这个世界1个月余的女儿的人权和自由,我们上海冤民不得不向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先生、向海内外所有希望中国北京办出一届能为华夏民族带来荣耀的2008奥运的人们发出公开呼吁:

1 、请你们紧急关注北京警方以莫须有的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胡佳一案!敦促北京警方务必本着人性人道和法治的原则善待胡佳先生,确保其健康和生命安全!严禁任何形式的刑讯逼供,立即释放胡佳,还他及他们一家的人身自由!

2 、为了表达我们对此次事件的强烈不满和抗议,为了表达我们对胡佳及他们一家的人身安全和自由的深切担忧,也为了表达在我们心中胡佳比奥运重要!人权比奥运更重要!上海冤民将于2008年1月12日北京时间6点起,自愿发起每周六一天 24小时绝食声援活动--与胡佳共受难。地点选在各自的家里,时间定在晨6点到次日的晨6点。原则是尽量不严重影响各自的身体状况和家庭生活,老年人特别要注意应酌情进行,有意外情况者除外。绝食声援活动将持续进行到胡佳获得释放而告结束。

鉴于中国上海众所周知的恶劣的人权状况,上海维权提醒所有参加此次 活动的冤民请记住:绝食声援是完全正义和合法的行为,为今天的胡佳就是为昨天今天和明天的自己。因此对于警方的任何针对该声援活动的传唤讯问都是非法的,每个公民都有权保持沉默而明确不予配合。对于可疑人提出的可疑问题,也可以沉默处置。

2008年1月3日
上海民众联署:(名单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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