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母亲在中共黑暗统治下的痛苦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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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8日讯】●到底谁特殊?

孙锋利一案在2008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企图非法开庭,但因辩护律师与家属的抗议下被迫取消开庭后,孙锋利的律师江天勇与唐吉田则于12月11日向法院提出另行通知开庭日期申请书,要求实现律师依法会见当事人的权利后再行开庭。

与此同时,孙锋利的母亲多次到唐山市人大信访办公室投诉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剥夺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权利,但工作人员称找律师没用,法轮功是特殊案子。

孙锋利的母亲告诉记者:“他告诉我找律师没用,我就说为什么找律师没用呢?他说这是特案,特殊的案子,特殊的规定。后来我们又找到市人大信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也跟我们说了。说是法轮功颠覆中国共产党。当时我们就跟他讲,你们不要搞特殊情况,你们要按照法律办事,中国信访条例当中没有特殊情况,特殊案子,特殊对待,没有这一句话。”

在大陆,国人用纳税人的血汗钱喂养着庞大的公检法,可是他们不但不为民伸张正义,而且肆意践踏司法程序,这才是特殊的黑暗。

●中共践踏孙锋利和律师会见合法权利时间表

2008年11月3日和17日二位律师二次要求接见当事人均遭到拒绝。

2008年12月8日孙锋利的辩护律师江天勇与唐吉田来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被警号为081775的接待人员以上级指示不许接见为由阻拦,二位律师据理力争,称他们的这种做法是违反国家的法律,但对方态度强硬地称:“我们就是按领导的指示去办,不要跟我说法律。”

随后,二位律师又去见该所所长孙彦宋要求接见孙锋利,也被以上级国保支队的指示不允许接见为由遭到再次拒绝。

2008年12月9日上午九点十分,法轮功学员孙锋利的代理律师到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再次遭恶警无礼拒绝。律师依照相关法律条文据理力争,先后与两个所长孙彦颂和刘某进行了近一个小时的交涉,作为执法人员的看守所所长竟找不到一句法律上的依据,只是不断的说着“我们听上级领导的”、“不用跟我们讲法律”、“市局说不让见”和“上边说不转化的法轮功分子不让会见”等荒谬可笑的说辞。

下午两点多,孙锋利的两位律师到市委投诉,首先被安排到市委接待室,三言两语之后,被建议到市委信访办。在信访办,二位律师又被告知,如果想向市委书记反映情况,只能通过寄信的方式才能收到。于是两个律师马上分别给市委书记赵勇寄出了特快专递,特快专递号为EG593781345CNEG593781376CN。随后到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处第二接待处继续投诉,一个陆姓和一个李姓的工作人员只是简单听了情况,提供了了联系电话0315-2803242。然后律师又到市纪检委,刘姓工作人员表示同意反映情况,并说此事归市公安局管,并提供了联系电话0315-12388。到了市公安局,门卫通知纪检委(督察)的人出来接待,也只被告知了联系电话0315-2530130、2530136。律师后来又到市检察院反映情况,反渎职侵权监察局综合处的柴姓工作人员接待了二位律师,答应尽快反映情况,并留下联系电话0315-2826059。

2008年12月10日上午,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孙锋利的代理律师挨个拨打了九日投诉部门提供的几个联系电话,这些部门接到电话后都说正在调查此事。

九点多钟法官张雪峰出来宣布说:“开庭日期推迟,具体日期等候通知。”

下午十四时许,孙锋利的两位代理律师再次来到了看守所,继续要求会见自己的当事人孙锋利。然而往日只要出示证件即可进入的第一看守所,今天却有门卫拦住了证件齐全的两位律师、拒不开门。律师与其据理力争,门卫向所内领导打了几个电话后,仍说不许进入。律师见看守所人员蛮不讲理,不得已强行闯入看守所大院,再次见到了第一看守所的所长孙彦颂和副所长张庆海。律师表明来意后,孙彦颂说:“不要跟我们讲法律,讲法律没用,我们只是按照上边的要求在做,愿意告你们就告去。”

2008年12月15日上午于九点三十五分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在拒绝孙锋利的律师提出延期开庭的申请后,强行对法轮功学员孙锋利一案进行开庭,因二位律师至目前为止多次被阻止会见当事人孙锋利,他们的辩护职责无法得到履行,但这一请求遭到法官张雪峰的拒绝,二位律师当即宣布不参加庭审。

江天勇律师称:“当我们的请求再次遭到拒绝后,我跟法官张雪峰非常严正地说了,现在虽说是看守所非法剥夺了我们的会见权,也进而剥夺了当事人孙锋利的辩护权,但实际上我们对这种违法的行为我们正在投诉,还在寻求解决,而你现在就这么急着开庭,你其实是配合看守所的违法行为,使得我们即便获得解决也没有机会再参加庭审的辩护,其实你是配合他们犯罪,你这样做下去,你张雪锋法官就是共谋,你跟他们一样是在违法犯罪。我们不会去充当你们违法程式中的一个道具。”

庭审只有孙锋利的母亲和孙锋利的妻子的姐姐被允许进入,整个法庭的大门是关着的,不允许其他人进入。

孙锋利的母亲说:“庭审开始的时候我就想去发言,想跟他们说辩护律师不在的情况下还怎么开庭,法官就不让我说,称我没有发言权,当时,我只听到我的儿子质问法官:‘为什么不让我母亲请的律师见我’,我们二个家属为表示抗议当即退出了旁听。”

●唐山人大信访办截然不同的两种说法

顶着瑟瑟的寒风,十二日下午,被非法关押五个多月的法轮功修炼者孙锋利的母亲在孙锋利妻子的姐姐的搀扶下再次来到了唐山市人大信访办。

人大信访办接待人员的态度与上午有了很大的不同:只是冷冷的说,不让律师见当事人是“610”(江氏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和公安局要求的,省公安厅已来人在唐山坐阵……而上午她们第一次来时,这位接待人员却很明确的表示,“不能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应该让见,我给他们(指看守所)打电话。”

像这样的反差和冷遇,孙锋利的母亲遇到了已不是第一次。老人家已去过多个单位的信访部门:在唐山市公安局信访办,她们没有找到负责人,一个年轻姑娘只是把她们的信访材料留下,什么话都没说;唐山市检察院信访办则说这种事他们不管,要找市公安局监所处;娘俩又来到市公安局,而门卫连门都不让她们进;在唐山市信访接待处,一位姓陆和一位姓李的接待人员说得更加露骨:“你们请律师也没用,也就落个多花钱罢了,特殊案件特殊处理,信访也没有用,不会给你们答复!……”

老人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整个事件除了儿子是被非法抓捕,“公检法”执法犯法之外,想不出还有什么特殊性。难道法律不是给所有公民制定的吗?难道还要区分什么特殊、什么不特殊;什么人归法律管,什么人不归法律管;不特殊的讲法律,特殊的就不讲法律吗?难道这就是中国的法律?难道就这样“依法治国”“和谐社会”吗?!

针对唐山市公安机关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孙锋利的代理律师江天勇认为,这些执法人员实际上以上级领导指示为名,破坏了中国法律的实施。他们这种做法不仅侵犯了律师的职业权,也侵犯了当事人的辩护权,最为严重的是他们通过破坏中国法律会以釜底抽薪的方式彻底颠覆国家政权。一个国家要靠法律来运转,而这些人打着执行上级指示的幌子,颠覆国家的法律,如果这种做法持续下去,法律的权威何在?国家机器靠什么运转?社会秩序何在?真是让人不敢想像。

●孙锋利案简介

孙锋利是2008年7月10日被唐山路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从上班的工厂绑架的。当两位代理律师接手案子后,在会见孙锋利的问题上始终受到唐山政法部门的阻挠。

据了解,孙锋利于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炼后不久,困扰他的荨麻疹不治而愈,他也改掉了抽烟、喝酒、打麻将的习惯,身心的变化有目共睹。孙锋利被绑架的当日,还有包括他的岳父何益兴、岳母张月芹、他正上班的妻子何艳等十余名法轮功修炼者同时被抓。种种迹象表明,这是奥运前夕,中共当局为打压法轮功早有蓄谋的一次抓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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