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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假学历骗财判囚7年

【大纪元12月23日讯】(明报新闻网2008年12月23日报导)一名33岁男子行使伪造学历,先后获10多间公司聘用,其间亏空公款360多万元,被法院判囚7年。

被告28项盗窃、行使虚假文件等罪名。区域法院法官判刑时指,被告一而再、再而三犯案,必须重判。

案情指,被告2001年曾因涉嫌盗窃被捕,潜逃内地后再秘密返港,在7年内用伪造身份证及剑桥大学证书,先后获12间公司聘用,担任会计师及心理学家等职,其间多次冒签支票,亏空公款360多万元。

律政司认为判刑未能反映案情严重性,会研究判辞再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