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日常生活法律问答之六十九

【大纪元8月17日讯】(编者按:本栏作者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职休大,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区华人以及新来的移民往往对于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对于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感到迷惑和困扰。本报今后将陆续刊登他的专栏,以飨读者。有兴趣的读者可访问他的网站:www.peopleslawyer.net。)

“财产协议”必须有书面证明

:几年前我和某人同居。我们同意不结婚,但是如果关系终结,我将得到我们两人聚积的财产的一半。最近我们关系破裂,他肯给我的财产根本不合比例。我能够告他吗?

:你提出的要求通常叫做“财产协议”(Palimony)。这是一个人控告另一个与他/她没有婚姻关系,但是有同居关系的人的案件。

在多数情况下,这类诉讼是基于双方的合约。就你的情况来说,他承诺与你分享财产,作为和你同居的交换条件,这属于“合约”。然而在德州,此类合约只有书面证明才有效。就你而言,你必须提出有他签名的同意书或纸条,声明他做过这样的承诺。如果没有书面证明,你的诉讼案可能被撤销。

:如果我不看我的银行报告,有人假冒我在支票上签字,我可能要负责,是真的吗?我发现有人偷了一部分我的支票,并且假冒我签名。银行拒绝恢复我的金额,说我发现的太迟了。这是法律吗?

:银行完全正确。等得太久才报告,可以使你损失很多钱。法律规定,立即阅读你的银行报告,并且通知他们有人假冒你的签名是你的责任。如果你立即报告有人假冒你签名,银行必须恢复你账户里的金额。然而,如果你等的太久,通常是你收到银行报告的两周以后,你就会失去要求银行恢复金额的权利。你依旧有权控告假冒你签名的人,但是在多数情况下并不合算。

:我租了一间公寓。最近我发现我的衣柜的地板是湿的。后来我看见地毯上长出像霉一样的东西,结果是空调机必须更换。虽然我的房东立即做了修理,他却拒绝出钱清洗我的衣柜里面的衣服。做为房客,我的权利是什么?

:按照法律,房东有责任履行租约上的承诺,做任何需要的修理。除非租约上另有所指,否则房东有责任修理漏气的空调机。然而在多数情况下,在房客没有报告损失以前所发生的伤害,房东是不负责任的。

要房东为你私人财物的损伤负责,房东必须是疏忽的,而他的疏忽招致你的损失。如果房东不知道空调机漏气,你一报告他立即修理,那么他对你的衣服的伤害没有责任。另一方面,如果他知道漏水,却没有采取行动修理,就可以认为他“疏忽”,对你的衣服要付责任。如果他立即修理,你的衣服就不会损坏了。

总之,房东通常对于房客的财产损失不负责任。那就是为什么所有的房客都买租户保险是如此的重要。

:德克萨斯州允许我向信用局(Credit Bureau)要求安全冻结我的账号吗?我知道这样做可以防止身份被盗。

:根据德州最近的法律变更,任何人都可以安全冻结自己的账号,使债权人难以获得资料。这样做可以预防多数的身份盗窃,但是同时也使你在申请信用卡时更加困难。我不建议你使用安全冻结,除非你很少开新的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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