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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热被撞见 少女助男友砍母30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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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傅潮标/苗栗报导〕辛乐克台风夜,苗栗市惊传少女弑母案!就读高职1年级的15岁曾姓少女,带同龄吴姓男友在母亲房间裸裎相见,被母亲返家发现,受到责骂后恼羞成怒,竟持酒瓶砸破母亲脑袋,再与男友轮流乱刀砍杀母亲,曾母爬出屋外求救被邻居送医,头、胸、脸、颈与背等30多处刀伤,双手骨折、肌键断裂,虽已脱离险境但还在加护病房。

警方调查,12日晚间9点多,曾女偷偷带男友回家,先在2楼自己的房内玩电脑游戏,后来到曾母房内吃泡面、聊天,10点多曾母(43岁 )返家,看到女儿上身赤裸,只穿内裤,侧躺床上,吴姓少年全身光溜溜坐在床沿,非常生气,责骂女儿为何这么晚还带男友回家。

*女儿拿酒瓶砸母亲

曾女与男友走到门口被曾母叫住,但两人未听从,吴为脱身,提议打昏曾母,于是曾女取出房内酒瓶朝母亲头部砸去,曾母负伤惊愕不已,连番质问女儿:“我是你妈妈,你怎么可以对我这样?”接着与吴发生拉扯。

*护男友 问要不要刀

曾母脚踩空,两人从楼梯滚到1楼客厅,继续扭打,少女护男友心切,问要不要拿菜刀?吴叫她去厨房拿,没想到曾女取来菜刀,就往母亲上半身砍了数刀,菜刀后来掉到地上,被吴捡起挥舞,曾母反抗,遭他连砍,受伤倒地。

*菜刀砍坏 再拿一把

吴杀红了眼,菜刀砍到刀柄差点脱落,后来还飞了出去,他找不到刀,告诉曾女还要刀子,曾女又进厨房拿了一把冷冻调理刀,砍杀母亲数刀,再交给吴,此时曾母向门口爬行,吴恐怕被发现,将她拖回,曾母抵抗,吴再持刀砍她,曾母拨开刀子,奋力起身跑出门口呼救,在邻居家前倒卧于血泊中。邻居叫救护车并报警,吴姓少年清洗手上血迹,换掉沾血衣物,冲出曾家,在雨中往市区奔逃,被获报的苗栗警分局文山派出所警员拦获。

吴姓少年相当冷静,谎称在苗栗火车站前被歹徒挟持劫财后殴打,载到那里丢下他,警方怀疑他就是砍杀曾母的凶嫌,经带往医院急诊室,由当时意识尚清楚的曾母指认无误,才坦承行凶。

*移送前 还有说有笑

曾女与男友昨晚被移送前,在苗栗警分局侦查队留置室还有说有笑、谈情说爱,令在场警员实在看不下去,当场训斥他们不知羞耻,毫无悔意,读书读到哪里去,并问曾女可知妈妈身上有30多处刀伤?医生从深夜缝合到昨天上午8点多才缝完吗?


曾姓少女与吴姓少年砍杀曾母的两把凶刀,左边的菜刀被砍到刀柄差点脱落。(自由时报记者傅潮标摄 )


曾母的衣物血迹斑斑。(自由时报记者傅潮标摄)

被迫转学分离 再重逢爱昏头

〔自由时报记者傅潮标/苗栗报导〕在象征月圆人团圆的中秋节前夕,苗栗市曾姓少女与吴姓男友乱刀将母亲砍成重伤险些丧命,究竟这对母女间有何深仇大恨?

警方调查,少女的双亲离婚多年,她随母亲一起生活,曾母在卡拉OK店上班,少女与男友在国中时就是情侣,由于两人太过亲密,班导师发现,告知家长,双方父母都反对他们交往,吴姓少年并被安排转学到桃园就读,两人被迫分离,渐渐疏远,没想到今年暑假,由于双方的朋友连系,旧情重燃,埋下弑亲的祸因。

*生父痛斥女儿不孝

这对外形瘦弱,年仅15岁的小鸳鸯,闯下大祸后仍相当镇静,令警方摇头,不解为何年纪轻轻如此冷血凶残,昨天分别对两人采尿送验是否有药物或毒品反应,以了解行凶时的精神状况,警方研判,如果当时意识正常,只能解释曾女被爱冲昏头,护男友心切,一时冲动失去理智。

曾女的生父昨天赶到派出所,痛斥女儿不孝,竟敢弑母;吴姓少年的母亲则与曾女抱头痛哭说为何这么傻,害人害己,场面悲戚。曾女一度情绪失控,猛捶桌子,发出砰砰巨响,警方为安抚其情绪,将两人隔离,她才稳定下来。

撞见孩子尝禁果 刀子口会坏事

*不要负面思考

〔自由时报记者胡清晖/台北报导〕苗栗市惊传少女弑母案,树德科技大学性学研究所所长林燕卿建议,家长若遇到类似状况,不要一开始就只往负面去思考,也不宜假装没看见,当下应该先请两人把衣服穿起来,心平气和去询问,切勿一出口就伤及孩子自尊。更重要的是,事后要另找机会和孩子恳谈,让孩子了解家长的担心、焦虑。

林燕卿认为,一般亲子冲突不至于引发砍杀父母的状况,此一案例让人非常意外。可能是母亲撞见后动怒责备,或出言侮辱,伤及孩子自尊,因此激怒两人,甚至让孩子觉得下不了台,然而,这名高职女生及男友也反应过度、下手也太重了。

人本教育基金会执行长冯乔兰分析,亲子间的突发事件往往就考验着平日关系的累积,如果平时相处不睦,没有累积足够的正向互动,冲突很容易一触即发,负面情绪势必引发更大负面情绪,造成令人心痛的后果。

冯乔兰说,大多数家长一看到小孩的行为,脑海就会冒出“应该”或“不应该”的判断,进而否定责怪。事实上,青少年在青春期很自然会有性冲动,尤其是被家长撞见裸裎相见,双方都很尴尬,因此,家长不妨试着站在孩子立场,顾及孩子们的感受,不要毫不留情地大加斥骂。

冯乔兰强调,根本之道在于,平日要培养亲子间的信任关系,教育孩子学会善待自己、尊重自己、保护自己。

小法典/少女弑亲

(自由时报记者傅潮标整理)苗栗警方昨天将涉嫌乱刀杀母的15岁曾姓少女与吴姓少年,移送苗栗地院少年法庭审理。刑法第272条规定,杀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对未遂犯也罚,预备犯则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过,刑法第18条规定,未满14岁,不罚。14岁以上、未满18岁及满80岁,得减轻其刑。第63条另限制,未满18岁或满80岁,不得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本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减轻其刑。

所谓减轻其刑,刑法第64、65条分别规定死刑减轻,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减轻,为20年以下、1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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