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人权恶棍薄熙来若抵台 将被要求引渡

【大纪元12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郑亦宸台北报导)有关协助国际社会缉拿违反群体灭绝罪、酷刑罪罪犯的“人权四法”立法,在今天国际人权日正式启动。台湾政府在面对此项人权法的修法过程中的首要挑战,就是到底要不要让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以及中国政协主席贾庆林来台访问,如果台湾政府允许贾、薄来台,将面临被要求引渡此二人到西班牙受审的问题。

据报载,薄熙来和贾庆林两人有意于明年访台,但两人均因上述重大罪行而在世界各地遭控告,上个月又被西班牙国家法院以违反“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遭到刑事起诉。西班牙法院将在近日内对薄、贾两被告及中国前领导人江泽民、中央政治局常委吴官正和前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签发国际逮捕令,要求出访国引渡至西班牙受审。

法轮功人权律师朱婉琪在今天“急修人权四法、擒反人类罪、酷刑罪元凶”的记者会上表示,薄熙来在大连市长和辽宁省长任内,犯下重大罪行,在他主政期间,辽宁设有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集中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惨绝人寰的迫害。薄熙来目前在全球四大洲12国都挨告,除了西班牙国家法院起诉他之外,他在澳洲法院一审也被判败诉。

朱婉琪强调,薄熙来不是一个中共普通官员,是一个在中国大陆严重迫害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国际人权的凶手。“我们希望阻止他入台,不要让他来台湾对两千三百万人民散毒。”一旦他踏上台湾土地,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将会提出刑事控告,并且要求政府协助西班牙引渡这个凶手到西班牙受审。

前台权会长邱晃泉表示,现行法令中引渡法18条和第2条即可引渡薄熙来等人。他强调,每个国家都有不受欢迎人物,像维族领袖热比娅是中共煽动种族仇恨的受害者,被列为不受欢迎人物不让她来台,何况薄熙来是加害者,当然可以不让他来。

他指出,现行的两岸关系条例和入出境移民法,都有相关法律依据,从两公约施行法也提到政府应有实行有关国际人权的法令。

立委田秋堇则明白表示,人权四法的修订,让制裁国际严重罪行、禁止入境及引渡行动更有法律依据,让人权广受保障。此四项重要的人权法包括:“防止及惩治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条例”、“防止及惩治仇恨罪条例”的制订,及“残害人群治罪条例”和“入出国及移民法”之修订。



法轮功人权律师朱婉琪强调,薄熙来不是一个中共普通官员,是一个在中国大陆严重迫害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国际人权的凶手。“我们希望阻止他入台,不要让他来台湾对两千三百万人民散毒。”(摄影:宋碧龙/大纪元)



前台权会长邱晃泉表示,薄熙来是人权加害者,不可以让他到台湾。(摄影: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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