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侃:伸出援手,伸张正义

吴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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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2日讯】一系列非法暴力绑架事件发生在我们身边,发生在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依法治国的今天。2008年2月11日,是大年初五,在武汉市武昌区余家头柴林宾馆九零六号房间,一群孩子在他们的英语教师陈曼的带领下,正开展他们的少儿培优活动,内容是英语补习和传统文化教育。主题是如何按照“真、善、忍”做个好人。下午,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十多名公安在处长陆新华的带领下,闯进柴林宾馆九零六号房间,面对着突如其来得恐怖场景,孩子们的天真可爱的笑脸瞬间凝固,转而变成一片哭喊声。

公安对小孩和家长进行摄像,并将十几个小孩和家长隔离,对那些没有家长看护的小孩又吼又叫,威胁、哄骗小孩说出家长的名字和小孩自己的具体情况,孩子们吓得哭成一片。这是公安机关侵犯妇女儿童权益。

对一群上课的孩子,一个公安就可以控制住局面,却冲进来十几个公安,不知道他们使用的执法依据是什么。平时市民遇到抢劫时打110报警时顶多来那么一两个公安人员,还只是进行一般性的询问、了解。这次为什么要动用这么大的警力直接来抓捕一群孩子呢,而且是在大年初五,显然是事先谋划已久了。什么目的?一大群拿国家俸碌的公安兴师动众,在大过年的拿着加班津贴,来干这么一件蓄谋已久的行动,真是为了社会稳定?如果在平时遇到匪徒的时候,在真正危难的时候,公安能这么大批地迅速、及时赶到,那我们真的太幸运了;可是不幸的是,从来没有体验过这种被保护的滋味。近十年来我们却时常被这种突如其来的大批公安不需要出示任何证件、履行任何手续地强行抓走;有如“文革”式的抄家、抓人,没有任何法律来保护我们,我们被剥夺了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公安和执法者蛮横和歧视的言行,使我们和家人饱受人格侮辱、歧视;受造谣媒体欺骗和权势高压,那时人们由于害怕避开我们。当天公安将陈曼、熊英姿二人抓到武汉市二支沟女子收容所,拘留十五天。不知道公安使用什么法律,行使什么手续来拘捕这两个女子。给她们定的是什么罪名。

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孩子培优活动,却酿成一幕悲惨的结局。然而悲剧才刚刚开始。2008年2月19日,一群身着便衣的人,一大早又来到胡慧芳家,当着她9岁女儿青青的面,暴力绑架了胡慧芳。他们不敢堂堂正正穿着制服,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当着很多街坊邻居的面,恶徒们根本是毫无顾忌的行凶,两个男恶警把胡慧芳夹在中间,一边向外走,一边用力将胡慧芳的胳膊扭到身后,并将她的头用力压住,胡慧芳疼得大叫。青青的爸爸当时在广西老家,家中只有母女俩人。恶警根本不顾只有9岁的青青无人照料,将她一人留在了家中,无人理会孩子惊恐的大声哭叫,左邻右舍也无人敢管,可怜的孩子眼看着妈妈从身边被绑架而去,家中再无别人,只好将自己一个人锁在屋里。而不远处派出所门口的宣传画上,一个警察叔叔面带笑容正牵着小朋友的手过马路。公安是执法的,首先自己就要遵守法律,公安人员执法也是有明文规定的,要文明执法,而这些便衣在光天化日之下却干出这么一件暴力绑架抓人事件。却没人敢过问、制止。

时隔不久,2008年2月28日,公安又非法绑架了“古唐民风”餐饮店的老板周肖军,当时他正在水果湖附近,开车上班的途中,没有任何手续,没有任何对家属的通知,被送往武昌区杨园洗脑班,后又被秘密转到汉口二道棚洗脑班非法拘禁。所谓“洗脑班”—-610办公室自己称为“法制教育学习班”,是中共一级党委下面的610办公室办的,就是610办公室自己在违法抓人、在破坏法律实施。不是一直在讲“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执政”吗?中国的哪条法律允许把公民关押在这种法制教育学习班。那是谁在破坏“依法治国”,谁在破坏“依法执政”。

对法轮功的镇压是一个超越一切法律之上的政治运动,目的是不择一切手段(包括各种非人性、残忍的手段)打垮法轮功炼功群体。法律也要为这场政治运动服务,受害者得不到任何法律保护,在中国大陆无处伸冤。

其间周肖军的老母亲多次到武汉市公安局、610办公室、派出所等地查询,要求见到她唯一的儿子,可是这些机构互相推脱,谁也不愿负责表态,却又费尽心思胡编一些毫不相干的事情强加在周肖军头上,为他们荒唐的行动寻找借口。

武汉市610办公室和武汉市公安局一处为了捞取政绩,共同制造这起绑架事件,同时编造伪证进行陷害,打压善良百姓、制造恐怖。610办公室是在1999年为了对法轮功民众进行镇压而由中共中央成立的,是在幕后操纵迫害法轮功,非法抓人、关押人的幕后黑手。上述武昌区杨园洗脑班和二道棚洗脑班就是610开办的,也就是中共党委的一个机构在超越法律、超越政府进行非法抓人、非法关押人。而武汉市公安局一处过去叫政治保卫处,现在觉得不好听改称国保大队,在历史上就是一个专门用来把人定为反革命进行迫害,搞政治运动整人的机构,所以有人过去把它叫做反革命处,是公安系统内的一个毒瘤。如果不是搞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公安局一处就给取消了。所以610办公室和公安局一处,为了维持它们的存在,某些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利益,就勾结在一起迫害法轮功和善良民众。它们要经常编造点什么大案要案欺骗政府、人大,来获取资金,维持它们的存在。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大年初五,拿国家俸碌的公安兴师动众对付一群妇女儿童的目的。在大过年的拿着加班津贴,干这么一件蓄谋已久的行动。

2008年5月9日和10日,它们宣布批捕陈曼、周肖军、胡慧芳。把人非法关押在“洗脑班”后进行批捕,这也是中国司法机关的特色。那个“洗脑班”是法律允许得关押人的地方吗?那是谁在违法,是谁在犯罪。

武汉市610说陈蔓等人用法轮功跟共产党争夺下一代。带着自己的孩子去学习,却被说成是跟共产党争夺下一代。其实从法律角度讲,这也不是一个罪名。这些孩子都是父母同意,自愿来学习的。如果争夺下一代是一个罪名那也是共产党自己的罪名。因为共产党一直在给人灌输非人性的东西,把党形容成爹娘;说“爹亲娘亲不如党的恩情亲”,“党啊,亲爱的妈妈”,让人放弃自己的祖宗,世上有这样的亲爹娘吗?!我们教孩子学的文化并没有超出人类道德范围,中国人学点自己老祖宗的东西有什么不好。共产党在跟孩子的亲生父母争夺下一代。

办教育真有什么问题那也是教育局来管,最多只是工商部门出面,也轮不上公安局来抓人。面对这样一个让当事人屈辱,让旁观者啼笑皆非的案件,检察院两次退给公安一处重新侦察。法治观念薄弱,长期形成的专制和人治专权思想难以根除,在公检法机构中还有反映,导致依法行政观念淡薄,服从领导意志多于服从法律,维护领导权威多于维护法律权威。中国的公检法机构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受政法委和610控制,检察院其实是在替610打官司。法律的公正、独立荡然无存。2007年检察机关称举报案件逐年减少,少到不敢报导每年具体的举报案件数量。检察机关目前能受理的就剩这样一些类似610和公安一处“举报”的,用来坑害善良民众的冤假错案,人民已失去了对检察机关的信任。

公安一处编造事实以达到陷害当事人,其实已经犯了利用职权干扰司法公正、破坏法律实施罪。公安一处想要强加的罪名居然是“蓄谋从少儿开始推翻国家政权”。一个有几百万军队,掌握了全国的武警,操控全国的公检法、监狱的国家政权,竟然脆弱到了教孩子学习传统文化,就可以推翻?这不是纸糊的政权,是豆腐渣的,这样的政权不用推自己就倒了。这个政权还能维持吗?!教孩子诚实、善良、宽容待人、锻练身体,对社会不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对国家政权有什么威胁呢?要求公开现场录像内容,让所有人看讲课的内容是什么。根据中国现有的法律条文,真正犯法的是公安一处和610组织(参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第34条。《宪法》第36条、《刑法》第234条、《刑法》第238条、《刑法》第245条、《刑法》第247条、《刑法》第305条的规定)。

这场迫害不只是针对法轮功群体,同样是针对中国民众的迫害。近六十年在中国大陆发生的政治运动,哪一次受伤害的不是民众。任何运动其参与者最终也是受害者。那些想利用运动捞取利益的积极的执行者,没有一个有好下场。“文革”时那些运动的领袖、积极地参与者,“文革”后被清算,被定为三种人;受到审查、关押,甚至入狱。善恶有报是天理公正的体现。

我们没有反对任何政府,我们是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也在为中国人民创造出自由、民主、祥和的生存环境。今天针对法轮功信仰者迫害的手段,会用同样被用用来对付其他人,被毒奶粉毒害的孩子,因拆迁而无家可归的拆迁户,那些所谓企业改制、破产而下岗的失业人群,同样被剥夺了上访的权利。

人们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任何打着法律的旗号干着违法迫害他人的行为,都没有好下场,会遭到天理报应。还正义于人间,法律决不是给坏人用来呈凶行恶的工具。向民众讲明真情,是想让世人明白真相,得到善良、正义的人们的援助,使我们亲人得到团聚,使受害人能够得到自由、公正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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