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误区 看不清楚问题
5月10日,湖北巴东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女服务员邓玉娇,因拒绝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副主任黄德智、邓中佳三人提出的“特殊服务”要求,受到黄德智及邓贵大等的暴力性侵犯,正当防卫过程中邓玉娇用刀刺死邓贵大,刺伤黄德智。该案在网络公布后,全国舆论一边倒的支持邓玉娇的抗暴自卫壮举,要求中共当局将活着的淫官们绳之以法,民众在这个案件上一直期待所谓的司法公正,但至今事与愿违,且邓玉娇已被起诉到巴东县法院。
一直关注邓玉娇案的著名法学家袁红冰教授表示:“邓玉娇案件发生之后,人们对案件有各种各样的评论,这些评论都有一个误区,就是站在中共暴政的法律和司法程序之内来分析和看待问题,这样的话这个问题是看不清楚的。”
他认为,邓玉娇悲剧的产生,本来就是中共专制恶法之下产生的一个悲剧现象,中共的专制恶法是产生这种悲剧的根源,因此以中共的法律或者它的司法程序为根据,来分析讨论这个案件,甚至是为邓玉娇辩护都是没有实际价值的。
中共暴政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保护邓贵大之流
袁红冰剖析道,邓贵大之流在中国有中共暴政的政治和法律制度做其保护伞,以此为依托,中共狗官、淫官才能拥有高于普通民众的特权,才敢于任意妄为。问题的实质是,从中共专制恶法的根本性质上讲,它一定要保护贪官污吏的利益,而不是要保护民众的利益。
他说:“就像邓贵大之类的贪官污吏之所以能够在中国境内横行无忌、逼良为娼,它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中共暴政的政治和法律制度是他的保护伞。以中共的政治法律制度为依托,这群狗官才能拥有了高于普通民众的特权,才敢于任意妄为。”
邓玉娇的首任律师夏霖等曾向巴东县公安局提交邓玉娇《控告书》,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要求该局立案侦查,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巴东当局至今对这份重要的法律文件置之不理。
袁红冰表示,这很简单,现在中共的政权它不是属于人民的,它是属于中共权力贵族阶层的,中共的法律在本质上它也不是反映了人民的意志,也不是保护广大民众的基本利益的,它所维护的是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的特权统治,它所体现的是贪官污吏的根本利益和意志。因此,从法律的根本性质上讲,也就是从中共专制恶法的根本性质上讲,它一定要保护贪官污吏的利益,而不是要保护民众的利益,这就是问题的实质。
暴政面前 人民拥有起义权力
6/15/09
| 大纪元网友 |
| '邓玉娇杀的是欲强暴她的流氓们(为官古今中外流氓大有人在),共产党司法部门怎么判?她是英雄?还是罪犯?判了邓玉娇任何刑,她都是罪犯!认定邓玉娇是英雄,被杀的人就是罪犯(强奸犯),罪有应得!公理法理都清楚,为什么要搞糊涂,装糊涂?邓玉娇如果是党的女儿,她应该会装糊涂,可惜她还没有到党校学习,能力不强,惹了祸,我们为她祈祷:天父,原谅她吧,她不知道自己在干了什么。' |
| 大纪元网友 |
| '中共担心的不是暴力推翻,而是人们良知的唤起,所以现在他们只能宣扬色情暴力金钱来麻痹人们,阻止人们良知的唤起.这才是最卑鄙的.' |
| 大纪元网友 |
| '起来吧!中国人一起来推翻共匪吧ˋ还要等到何时呢' |
| 大纪元网友 |
| '共匪行恶六十年,残杀百姓八千万,待到同胞清醒时,解体恶党见曙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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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海内外在跟共匪做斗争的人们。你们让我看到希望的可能,天佑你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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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法理上分析,比从法律上分析,更有正义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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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袁先生的文章,使读者对此案有了新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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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共匪,处共匪各级大小头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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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非常同意杀共匪,很想找爱国同盟不知怎样加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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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议长说得好' |
| 大纪元网友 |
| '袁红冰教授说的对!对中共国所发生的任何事件,都要跳出中共的思维去考虑问题。' |
| 大纪元网友 |
| 'good idea' |
| 大纪元网友 |
| '审判结束了,不管怎样,这是一次媒体力量集中的体现,和大陆司法没有任何关系.' |
| 大纪元网友 |
| '真佩服袁红冰教授,分析判断的这么准呀,最后还真是,给玉娇定了罪,但免了处罚' |
| 大纪元网友 |
| '天赋人权!任何人不得主动侵犯他人人权!' |
| 大纪元网友 |
| '希望海外能成立一个基金,帮助对抗共匪之人士,让他们无后顾之忧,比如,扬佳家人、娇女等,还有被强拆迁户对抗共匪杀共匪之人士,这样全大陆风起云涌,星星之火,遍地开花,杀共匪,处共匪各级大小头目' |
| 大纪元网友 |
| '中国大陆暗杀团已经组建\r\n\r\n\r\n\r\n\r\n在那里?我报名,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有人振臂一呼,肯定有人民跟着,快点公布,老天,别让大陆的人民再等啦。等不起啦。' |
| 大纪元网友 |
| '是呀,这样我们大陆人也有个主心骨了。' |
| 大纪元网友 |
| ' 对共产党不要讲仁慈,就是一句话大家拿起武器,彻底消灭它。' |
| 大纪元网友 |
| '武力灭共!有正义的人起来!!!' |
| 大纪元网友 |
| '强烈要求法办强奸犯黄德智和巴东渎职官员!!!!!' |
| 大纪元网友 |
| '人民才是社会的创造者,贪官只会吸干中华,快看<九评>解体中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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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中国人权!' |
| 大纪元网友 |
| ' 火借风威风助火势,不要让杀二十万保二十年重演了,这一次是杀共匪安天安地安国安民的最后一战了,新纪元在我们手中诞生!' |
| 大纪元网友 |
| '过度政府,光喊,也不想办法武装人民,人家美国民主是靠打出来的。中国人老想吃现成的,结果才来了共产党。国民党苟安台湾,想方设法合共产党交易呢,哪顾得上大陆的人民。再产生个孙中山,难啊。' |
| 大纪元网友 |
| ' 一不做二不休杀恶人是行善事!' |
| 大纪元网友 |
| '有权,有势总在压迫老百姓' |
| 大纪元网友 |
| '"人民拥有起义的权力" 是时候了!先杀恶官恶警。' |
| 大纪元网友 |
| '惟有武装反抗共匪,大面积杀死共匪警狗和狗官才能走向自由之路!' |
| 大纪元网友 |
| '袁教授分析的很有道理,司法黑暗,他们作假要作到底' |
| 大纪元网友 |
| '中国人,中国的百姓算是真正的完蛋了,宪法将可准许党内的官员们强奸民女和百姓了!!!!!!!\r\n中国人,中国的百姓算是真正的完蛋了,宪法将可准许党内的官员们强奸民女和百姓了!!!!!!!' |
| 大纪元网友 |
| '起义!除了这样干没第二条路可走' |
| 大纪元网友 |
| '即使在中国没有司法公正的情况下也应该对中共的暴政说:不!这是铁屋中的呐喊!' |
| 大纪元网友 |
| '是这样的。袁分析的已经很透彻了。' |
| 大纪元网友 |
| '宪法允许开妓院吗?没有,那么事情清楚了:一方是强奸,一方是自卫;如“妓院”是政府默认的话,此案政府逃脱不了干系!,没有资格对邓玉娇进行审判,应有国际法庭接手此案。e' |
| 大纪元网友 |
| '别人我不管,反正我是随时都做好了起义的准备,就等一个恰当的时机和领袖的出现!' |
| 大纪元网友 |
| ''一句话,使用暴力来推翻共匪的暴政,从暗杀身边的恶警恶官做起,不要在跟共匪费话了。'您说得很在理,光说不干,正是恶党流氓政府所非常希望看到的,现在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总之,只有屁民真正的动手开始暴动的时候才是胜利在望的时候,对恶警、恶党、流氓政府要集屁民义愤、胆识和智慧,进行暗杀、投毒、放火、高速公路洒铁钉、设置高速铁轨障碍物,与恶党恶警展开个人游击战争,打一场遍布中国大地的屁民个人游击战争,争取国外正义民主自由的抗恶力量的支持,以尽快地推翻恶党恶警流氓政府,建立民主自由的新中国。' |
| 大纪元网友 |
| '官断十条路,九条民不知。袁教授分析的虽然很有道理,但他把ZF想得太简单了。判决只能重,不会轻。' |
| 大纪元网友 |
| '邓案最后的结果跳不出袁教授设想的圈子。' |
| 大纪元网友 |
| '人权是自然而成是与生俱来的,人人均等的,但中共不这样认为,中共认为人权可以由执政者收蓄再行放贷,是握在执政者手中无形的资产,对自已人可以无限放贷,产生特权阶层,他们可以胡作非为,不受任何约束如邓贵大之流,非已人不享丝毫人权,如邓玉娇,更被视为敌对势力的维权人士和法轮功,无论如何残酷都不为过,这就是独裁之下的人权,' |
| 大纪元网友 |
| '对共匪头目,不能称中共领导人,应该叫他们是头目,各级大小头目,称领导,是合法的了,他们只能是头目而已.' |
| 大纪元网友 |
| '希望海外能成立一个基金,帮助对抗共匪之人士,让他们无后顾之忧,比如,扬佳家人、娇女等,还有被强拆迁户对抗共匪杀共匪之人士,这样全大陆风起云涌,星星之火,遍地开花,杀共匪,处共匪各级大小头目.' |
| 大纪元网友 |
| ' 请所有神佛发出销毁邪党的正念!还人间天理、正义,救度更多的善良的众生!' |
| 大纪元网友 |
| '邓玉娇才是中国女性的典范,出淤泥而不染,不受金钱的引诱,还有不怕强暴的气概。' |
| 大纪元网友 |
| '过渡政府应该马上开始调查并公布与民:\r\n 依据民主国家的法律和适合中国当前从独裁向民主体制转化的特定历史时期的需要,应该依据中共的各级贪官所犯的罪行把他们分成两部分:\r\n (1)该杀的各级贪官的名单\r\n 对属于该杀的各级贪官,全中国每一个人、每一个组织都可以在有机会的时候,依据过渡政府的命令对其执行死刑!!!\r\n (2)要对其进行警告的贪官名单\r\n 警告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只要不要他的命为原则。\r\n 此举十分重要,望支持者们将此建议广泛传布!!!\r\n \r\n ' |
| 大纪元网友 |
| '要让全民族每一个人都了解:\r\n 生活在中共暴政下的每一个中国人都有起义的权利!!!!' |
| 大纪元网友 |
| '希望中国过渡政府马上制定和公布那些贪官可先杀,那些可从缓,那些该警告,那些可不杀的原则性的政策,以加速共匪内部的分化和倒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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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不在中共的法律范围加以评论,帖子就会被删除。即使是这样,也还是无济于事,中共从来就没有尊重过民意!' |
| 大纪元网友 |
| '中国大陆暗杀团已经组建,中国人的血性不会因为有了共产党而消失,并且,通过被共产党的长期奴役训练,人民的民主意识更加坚定,民主,人权,自由一定会在民族,民权,民生的社会环境里开出鲜艳夺目的花朵!' |
| 大纪元网友 |
| '一句话,使用暴力来推翻共匪的暴政,从暗杀身边的恶警恶官做起,不要在跟共匪费话了。' |
| 大纪元网友 |
| '道理是这样,问题是共匪的腐烂速度太快,人们还没有做好起义的思想和物质准备。无奈之下,只好按共匪的法律思路说事,即使这样,此事也将中共的土匪本性暴露十足。' |
| 大纪元网友 |
| '真正的法学家,看问题的基点都不同于常人!!!!邪党六十年来无时无刻都是在维护其狗官们的利益,以此收买各级领盗干部,为其卖命!!!___一些得了小"恩"微惠者幻想狗党会"秉公办事"的,此幻想结果比肥皂泡还惨......!!!只有赶快行动起来,反抗恶党的残暴统治才能获得生存权!!!!!' |
| 大纪元网友 |
| 'Very good! Professor Yuan!' |
| 大纪元网友 |
| '袁教授分析的很有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