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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mara被批准為乳腺癌的首選治療藥物

2001-01-16 17:47 中港台時間|2025-10-17 02: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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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6日訊】 美國食品与藥物管理局(FDA)于2001年1月10日正式批准Femara(通用名:Letrozole)為治療進行性乳腺癌的首選藥物。在此前進行的以900多名患者為對象的雙盲對照試驗中Femara取得了比Tamoxifen(又名三苯氧胺)更好的療效。

參加此次臨床試驗的是罹患局部進行性乳腺癌或轉移性乳腺癌但又無法接受手術或放射線治療的患者。試驗結果表明在延長乳腺癌惡化時間方面,与Tamoxifen組的6個月相比,Femara組高達9.4個月。

Femara的制造商是位于新澤西州東漢諾威(East Hanover)的Novartis Pharmaceuticals。詳情參見FDA發布的消息:https://www.fda.gov/bbs/topics/ANSWERS/2001/ANS01064.html。

Femara是一种芳香 抑制劑,目前用于治療經一年抗雌激素治療后疾病仍繼續發展的絕經后患者的晚期乳腺癌,每日口服一次,FDA于1997年批准該藥用于這一病症。試驗表明,用Femara治療一年后不复發的患者人數要比用Tamoxifen的高50%。Femara是第一种具多种藥效且較Tamoxifen有全面改進的乳腺癌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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