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8日訊】法治与德治,從本質上講,都是治國的策略与方法。
“以德治國”,包含兩方面的意思:治國者須有德;治國必用德。“有德”,講的是治國者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質;“用德”,講的是治國的手段,所謂德化為本,通過提高人民群眾整体道德水平,達到國家長治久安的目的。
為“官”有德,是党的宗旨得以實現的前提。党員領導干部最重要的“德”,是政治信念。党員領導干部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仰和党性原則,才能做到立党為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從而永葆党的先進性。
為“官”有德,也是公眾道德示范的要求。党員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干部,是群眾中產生的优秀者,作為“公眾人物”,他們的道德水平,自然地成為群眾的楷模和標杆。党員領導干部道德高尚,就有人格魅力,就有威望,“如夏日之蔭,冬日之爐,不求親人而人自親之”;相反,他們貪污受賄,包“二奶”,養情人,在群眾眼中就丑陋無比,一錢不值。更重要的是,所謂上行而下效,個別領導干部德之不佳,還會使少部分群眾產生失望情緒,對自身道德要求下降。這种“官德毀而民德降”的苗頭是十分可怕的。
加強党政干部倫理道德建設,是德治得以實現的關鍵,我們每一位党員領導干部,特別是党的高級干部,都要從党和國家事業成敗的高度來認識修德的特殊重要性。
修德,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它依賴組織的教育,同志的幫助,輿論的監督,但最終還是靠自身的努力。每一位党員領導干部應從加強學習入手,對照“三個代表”的要求,以“君子檢身,常若有過”的態度,反躬自省,通過一點一滴的改進,把自己修煉成有遠大理想的、道德高尚的、純粹的共產党人。
摘自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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