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國家机密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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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2日訊】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關于審理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案件具体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說最高可判死刑。

据北京青年報報道,根据這項司法解釋,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特別嚴重”: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絕密級國家秘密的;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三項以上机密級國家秘密的;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對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其他特別嚴重損害的。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机密級國家秘密的;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三項以上秘密級國家秘密的;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對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其他嚴重損害的。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秘密級國家秘密或者情報,屬于情節較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通過互聯网將國家秘密或者情報非法發送給境外的机构、組織、個人的;將國家秘密通過互聯网予以發布,情節嚴重的,都將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對為境外机构、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之外的情報的行為,以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情報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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