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居民因私出境次數將不再受限制
【大紀元2月13日訊】 中國大陸外匯管理局日前已發布《關于旅行社旅游外匯收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确了對旅行社接待外聯團組入境旅游和組織境內居民自費出境旅游的有關外匯管理問題。
《通知》首先進一步明确,出境旅游購匯必須由國家旅游局核准的特許經營中國公民自費出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統一辦理;其次是重申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者時必須以外匯收取團費,不得擅自將外匯截留境外,組織境內居民自費出境必須以外匯与境外旅行社結算;第三是明确規定旅行社為每位游客兌換的外匯應用于支付游客境外各种開支;第四是明确了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出境游售付匯業務的審核程序,以及對旅行社和指定銀行的相關處罰。
据了解 ,大陸居民個人自費出境旅游的人數呈上升趨勢,對國家外匯收支平衡的影響越來越大。由此帶來一些不法分子假借組織境內居民自費出境旅游的名義,“只辦証、假出游、真套匯”;有的旅行社還因此專做“賺取”團員外匯差的“生意”,造成政府外匯資源流失,損害了個人消費者合法權益。
根据新的政策,境內居民因私出境不再受每年次數的限定,可以一年之中出境數次,在用匯方面到港澳地區的批匯量為每人每次1000美元,其它地區和國家為2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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