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5日訊】 一名男子因17年前在學校遭“戒尺”受苦,而得到二百五十万元的巨款賠償。
据澳洲日報報導,來自RANDWICK的霍根(PAUL HOGAN)現年30,在法庭上他當著兩男兩女陪審團的面痛苦起來。這一招极其奏效,他當年只挨過的八下,現在每一下帶給他的賠償高達316,000元。
天主教教育辦公室形容陪審團的裁決“太過份了”。這一數目比犯罪受害者得到的賠償高得多。如果受害者被造成小儿麻痹,賠償最高限額也只有375,000元。
霍根將天主教堂和圣約翰大學訓導處主任弗里科特(DENIS FRICOT)告上法庭,稱他于1984年3月16日遭到的兩頓“戒尺”令自己手掌終生受傷。當天早晨霍根因校服違規而挨了三下,白天又因稱弗里科特先生為“黑混蛋”而挨了五下。
在13天的听証會上,他告訴法庭自己說,過去的十七年中,自己的手掌,手臂,頸部和頭部一直疼痛,而且還有精神方面的問題。后果是他不能實現自己無法在雪梨最好的工程公司擔任高薪項目經理的夢想。霍根說被告人因毆打和瀆職有罪。他要求賠償的理由是生理和心理受創,失去收入,必須支付醫療費用,以及失去生命的歡樂。
經過兩個半小時的討論,陪審團認定天主教堂和弗里科特玩忽職守。陪審團認為,雖然弗里科特因被稱為“黑混蛋”而打霍根理由充份,但用皮帶抽手是不可接受的。
判決之后,天主教堂的顧問哈里森說不出話來。“就賠償數目之龐大我不知如何對這一數字作出回應,法官大人。” 天主教教育辦公室主管麥克納馬拉形容此裁決太過份,并說將考慮上訴。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