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兩港人深圳賣搖頭丸被判囚15年

搖頭丸(資料照片)

【大紀元2月20日訊】兩名無業港人在深圳市販賣搖頭丸,被深圳警方拘捕,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他們有期徒刑十五年。

二十三歲的李重賢和三十六歲的蘇志明都是無業的香港居民。兩人合謀在深圳販賣搖頭丸,合租了羅湖區聚龍大廈某室,并購得搖頭丸九百多粒進行販賣。他們的可疑行為引起周圍住戶的注意并向警方舉報。

去年七月八日,羅湖區公安分局接舉報后對其住處進行搜查,當場查獲尚未賣出的搖頭丸六百四十六粒(含NDMA成分,淨重一百六十一點九克),及搖頭丸碎片二十克,還有記載不同顏色毒品搖頭丸交易的筆記本三本等犯罪工具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