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口蹄症: 香港政府從不通報市民

【大紀元2月27日訊】強調保障國民的西方先進國家,對患口蹄病牲畜一般會予屠殺,以防疫症蔓延,但本港做法則极寬容,縱然疫症九八年底開始加劇,但漁護署一般只會建議豬農把染病豬只隔离照顧。當局過去亦一直無公告口蹄症爆發的情況,市民對消息一無所知。

隨意棄豬尸可判監

明報訊, 香港大學動物系助理教授林文量認為,本港雖不一定要仿效先進國家把疑染上口蹄病的牲畜全部毀滅,但政府亦應在控制工作上加把勁,否則口蹄病問題只會每年不斷重复。

食環署發言人指出,倘豬農把死豬隨意棄置(垃圾站旁)露天路上,會違反《公眾洁淨及防止妨扰規例》,最高可判監半年及罰款二万五千元。但由于違例者多選深宵時分及偏遠地方棄豬尸,故調查出現困難,過去兩年均沒檢控個案。署方今年一月收集的死豬(包括自然死亡)為六千三百多只,比去年同期反而略降。

世衛收港四百宗症

對于屠房會否銷毀染口蹄病豬只,食環署的回應模棱兩可,署方只是強調屠房會把有染病??象的豬只隔离屠宰,「再經嚴格檢驗」以确保肉類安全可供人食用,不安全的肉會銷毀,但無明确回覆有口蹄病的豬可否屠宰出售。

港府雖不曾主動公布本港爆發的口蹄症情形,但据世界衛生組織网頁引述香港提供的資料,本港去年四百多宗因口蹄病死亡個案(以豬為主)全集中于去年十一及十二月,受感染農場位于北區,元朗、錦田。


    相關文章

    

  • 半數豬場爆發口蹄症 (2/27/2001)    
  • 德國屠殺英國進口綿羊 (2/27/2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