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心事—愛的尊嚴

蔣友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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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愛情的理解很實際,就像我這個人很實際一樣———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生兒育女,相伴一生,不就是這麼回事嗎?

經過這幾年的風波和滄桑,我才知道,平淡而實際的婚姻也很難得到,像一些人追尋驚世駭俗的婚姻一樣,充滿辛酸和坎坷。

1995年,我高中畢業,考上了一所農業院校。當時我家裡很窮,因為哥哥超生,母親辛辛苦苦養的幾隻雞娃也被村支書用腳踩死當下酒菜了。別說學雜費1500元,150元錢也沒有。在苦水裡泡大的我對磨難已經習慣了,揣著一紙通知書就去了學校。我向學校申請了貸學金,而沒有申請貧困助學金。我不願意看到別人的憐憫,我要與別人一樣平等地生活與學習。

到校不久,我就收到了家裡的信。信中說鄰村有個剛退了婚的姑娘想與我訂婚,不要彩禮。我們那兒的彩禮很重,一般需七八千元錢。因為拿不出彩禮,我一直沒訂婚。父母很不安,常常說一些對不起我對不起蔣家祖宗的話,使我很心痛。既然有不要彩禮的好姑娘,就訂了吧,了卻父母一樁心願,醫治他們一塊心病。我往家裡回了封信,說我對這樁婚事沒有什麼意見。很快,我收到了那個姑娘的回信和一張200元錢的匯款單。原來,那個姑娘的父親是個屠戶,很有錢,他在匯票的附言欄內很大氣地說:以後你的花費由我來供。我把匯票退了回去,並寫信聲明:我與你女兒訂婚與錢無關,我不接受任何人的施捨。

我在學校裡加入了籃球隊,一個月補助的200元錢夠我花銷的;我又利用週末搞家教,掙的錢慢慢攢著准備還貸款。我的生活很清貧,也很充實。

中國新年回家,村鄰都說我攀了個富親戚,以後花錢不愁了。我對這種話很反感。接著我又聽到傳言說我花了錢還嘴硬,人家都說已給我寄了2000元錢了。我就去了她家,跟她父親說:「您不要在外宣揚我花了您的錢,我與您家女兒訂婚絕對與錢無關。」她父親說:「你和我成親戚,不就是圖錢嗎?你是大學生,我女兒是農民。」還讓我說什麼呢?為了維護我人格的尊嚴,我選擇了退婚。

這段姻緣就這麼簡單,沒想到那個姑娘竟然自殺了。更要命的是,她留下一封遺書,說是因我而死。最後經過很多人的說和,我又貸了2000元錢的貸款賠給她的父親,這件事才算平息了。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我精神上壓了個沉重的十字架。

1998年,我畢業後進了縣城的一個文化部門工作。經人介紹,我與琳認識了。琳是一位初中教師,長得也不錯。那年我23歲,她24歲,都到了結婚的年齡。見了幾次面,我們就商量著結婚的事宜了。有了工作,再結了婚,這輩子不就安安定定地過了嗎?可琳的父親,一個機關的小科長,非要讓我在縣城裡認個乾爸爸不可,說到結婚時讓乾爸爸出場體面。我有親爹親媽干嗎要認個乾爸爸?我爹媽盼我結婚眼都盼直了,難道我結婚時不讓他們露面?我問琳的意見,她說聽她爸爸的。這婚姻也只有泡湯了。可泡湯也很難,我們縣城裡陰盛陽衰比例失調,有學歷有工作的未婚男青年少,況且琳已24歲,已過了談婚論嫁的最佳年齡。但我絕不能與一位歧視我的家庭,歧視我的父母的人結合。琳的父親要挾我:你小子不按我的要求辦有你好看的。好看就好看吧,我與琳斷了關系。我在縣城裡沒有任何後台,琳的父親多少有點人事圈子,沒過多久,我就「好看」了———下崗,回家種地。

回家後,又有人給我提親,是一個什麼局長的女兒,殘疾,說只要我同意了就能有一份很好的工作。這不是作踐我嗎?

盡管我對愛情的要求不高,但絕對不能沒有尊嚴。

今年初,我娶了個農村女子為妻,生活很拮据,可我感到很幸福,因為我們兩個互敬互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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